造型前衛的平衡車
越來越受到年輕人的喜愛
甚至成為了許多上班的“代步工具”
但是關於平衡車
你真的瞭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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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年6月19日上午
地點:常熟市李閘路
一男子使用電動雙輪平衡車在道路上通行,被正在道路上執勤的常熟五星交警發現後及時阻止,並將其帶到路邊安全地帶進行交通安全宣傳,及時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隱患。
車主們要注意啦
電動獨輪車、電動平衡車
屬於滑行工具!
並非交通工具!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電動平衡車等滑行工具
禁止在公共道路上行駛
由於平衡車並非交通工具,不具備道路使用權,不應該在機動車以及非機動車道上行駛。而且電動平衡車由於構造簡單,制動效果差,容易發生意外,一旦在道路上發生事故,性質更是難以確定。因此,除了封閉的小區道路等環境,市民不能在公共道路上使用這類平衡車。
請告知,我們將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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