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證監會敗訴!

證監會這個常勝將軍,於2016年開出的1.3億的罰單被迫撤銷了!理由是事實不清、程序違法。

 7月17日下午,北京高院以事實不清、程序違法為由終審判決撤銷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複議決定,一併撤銷此前駁回當事人蘇嘉鴻訴訟請求的一審判決。

為此,證監會連續三年在行政處罰訴訟案中保持實體“零敗訴”的記錄,被打破了。這也是近年來證監會首例被法院撤銷處罰的內幕交易案件。

證監會給個人開1.3億罰單

這張罰單產生於2016年4月26日。

2016年,中國證監會認為,蘇嘉鴻交易威華股份的時點與資產注入及收購銅礦事項的進展情況高度吻合,但是蘇嘉鴻沒有為其與殷衛國在涉案期間存在接觸聯絡以及其交易行為與內幕信息形成過程高度吻合提供充分、有說服力的解釋。蘇嘉鴻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為。

根據蘇嘉鴻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作出〔2016〕56號行政處罰決定:沒收蘇嘉鴻違法所得65,376,232.64元,並處以65,376,232.64元罰款。

  就此,蘇嘉鴻被證監會處以共計1.3億元罰款,這也成為2017年之前A股市場十大天價罰單之一。

罕見!證監會敗訴!

2016年4月,蘇嘉鴻不服被訴處罰決定,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行政複議。2017年4月,中國證監會經審查作出〔2017〕63號行政複議決定,決定維持被訴處罰決定。蘇某行政複議失敗後依然不服氣,訴至北京某中院,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蘇某全部訴訟請求!

在經過兩年多時間的行政複議和法院訴訟後,二審中,北京高院全面否決了證監會、全面否決了一審判決結果!

證監會之所以會在這樣一樁看似鐵板釘釘的“內幕交易”的終審上敗下陣來,主要原因系一位涉及該交易的關鍵人員的“人海蒸發”。

這名證監會苦尋不到消失在人海中的關鍵人,便是被證監會此前認定的向蘇嘉鴻傳遞消息的“內幕消息知情人”殷衛國。

高壓監管 整治金融亂象

事實上,證監會接到的行政訴訟案遠不止這一個。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證監會系統行政處罰訴訟案件分別為31件、43件和48件,連續三年創造歷史新高。

面對訴訟多發、高發的態勢,證監會從容應對,依法開展行政應訴工作,連續三年行政處罰訴訟案件保持實體“零敗訴”。

僅2017年,證監會行政處罰訴訟的48件案件中,法院對其中35件案件作出判決或裁定。35件案件中,原告主動撤訴5件;法院駁回再審申請1件;剩餘案件無一例判決撤銷或改變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

而行政處罰訴訟案件數量持續保持高位運行,源於近年來監管高壓。

強大的執法態勢,對各種金融亂象起到了強有力的遏制作用,有效震懾了證券期貨市場各類違法行為,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當下,嚴監管態勢,仍在繼續。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7月6日,證監繫統共開出罰單52張。

罕見!證監會敗訴!

1月-7月,證監會依法對52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操縱市場案,內幕交易案,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短線交易案,超比例減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內交易股票案,限制期內交易股票案,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私募基金違法違規案,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

整頓!處罰!規範!重拳出擊!

為了中國金融穩定與發展,金融系統已經走進了監管的風暴眼。從信息披露到買賣股票、再到機構違法違規,一個也跑不了!

國家防範金融風險的號角已經吹響!

可見,國家防範金融風險的號角已經吹響!一場金融強監管之戰,正在轟轟烈烈地進行!

2018年初,在證監會系統2018年工作會議,劉士餘作了工作報告,定調了這一年的資本市場全年監管任務。指出,堅決打好防範化解資本市場重大風險攻堅戰,加強股市、債市、期貨市場風險監測和應對能力建設,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6月26日,滬深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以及中國銀行業協會集體發聲,紛紛就股票質押現狀以及相關風險性問題向市場進行了說明。

……

規範金融亂象,降低金融槓桿,一場監管風暴正在掀起!

不僅僅是股市,銀行業、房地產等都會面臨資金考驗,監管部門已經出重拳整治,同業、理財、房地產貸款等治理亂象的重點領域已開出了鉅額罰單。

至於我們這些中小投資者們,要牢牢記住:

請對金融必須保持敬畏,瞭解風險和收益之間的關係。要知道,這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更不會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金融不是可以任性褻玩的遊戲,別讓自己成為被收割的韭菜!

金融監管正當時,金融秩序必須得到規範!投資者也需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以免在監管洪流中被誤傷!認同本文觀點請點個大拇指(本文觀點僅供參考,不代表中金在立場)(來源:中國經濟網、叩叩財訊、財經要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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