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七十二章
自愛不貴
【原文】“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譯文】百姓不怕威懾的時候,他們強烈的反抗就要來臨。不要使百姓居無處所,不要壓追百姓的生活。不壓迫他們,他們就不會反抗。因此,聖人有自知之明,從不表現自已;愛措自已,卻不自以為高貴。所以捨棄後者,選擇前者。
【闡釋】本章著重講統治者應有自知之明,應放棄高壓政策和自見、自貴的政治態度。
老子指出民眾為什麼不遵眾權威的四點緣由:1、侵擾民眾的居地;
2、損害民眾的生計或利益;
3、不自知,而耀武楊威地張揚;
4、不自愛,而自居高貴,厭棄民眾。
【引申】“以人民為中心”方可長久。大到一個國家,小到一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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