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获刑8个月,暂时别叫好

  6月27日上午,“教科书式耍赖”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

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获刑8个月,暂时别叫好

  请大家注意,黄淑芬获刑的罪名,并不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是“交通肇事罪”

  黄淑芬遭人诟病,并不是因为撞到了人,而是因为恶意拖欠赔偿款。

  公众最关心的,是黄淑芬到底有没有赔偿。

  黄淑芬撞人发生在2015年10月6日,被撞者经过抢救,保住了性命,但成了植物人。

  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淑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撞者承担次要责任。

  如果以“交通肇事罪”提控,其实不用等到被撞者死亡。

  2017年12月1日,受害人去世。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唐山警方于12月9日对黄采取刑事拘留措施,12月22日经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法院判决书下达后,黄淑芬对判决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但黄淑芬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2017年11月25日,法院依法对黄淑芬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并实施。当天下午,黄淑芬女儿刘明月代其向法院交纳赔偿款三万元。

  截至2018年2月22日,黄淑芬仍拖欠83万元赔偿款未支付。法院将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材料移交公安局,正在侦查阶段,还未立案。

  以上就是“教科书式耍赖”的来龙去脉。

  今天,黄淑芬因“交通肇事罪”获刑,我们无法叫好。因为,这一天来得太迟。我们无法叫好,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黄淑芬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得更迟,也许还能逃过这一罪名。

  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有网友认为,8个月刑期太短。但只要她未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刑,“交通肇事罪”8年刑期又如何?

  我们憎恨的,是她的老赖行为,是包括她在内的所有老赖。

  至于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那是她的权利。行使权利没有错,不履行义务,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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