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依據最高法規定,"醉駕"情節輕微的可以免刑了!

最新:依據最高法規定,危險駕駛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公佈了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其中對危險駕駛罪量刑處罰幅度與予了明確規定:對於醉酒駕駛機動的被告,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與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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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規定是自醉駕入刑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解釋的形式規定醉駕可以不與定罪處罰或者免於刑事處罰,這意味著機動車駕駛人酒後駕駛體內酒精含量就算達到規定的酒駕標準,情節顯著輕微仍然可以不用判刑。


司法實踐中,對酒駕案件審判情節顯著輕微的認定情形包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沒有過分高於酒駕標準、沒有交通事故發生、沒有阻礙檢查、認醉態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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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輕微的情形包括挪動車位、救治病人、在車上睡覺休息、隔時酒、還沒有駛 出、被酒駕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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