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兄弟破产十年,回望白芝浩法则的实践价值

2008年,美联储和财政部共同拒绝向雷曼兄弟伸出援手,任其破产。尽管雷曼兄弟是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美联储和财政部还是因其没有充分的偿债能力而拒绝救助。当时,雷曼兄弟确实资不抵债,而得到救助的其他金融机构则是具有偿债能力的,因此,美联储和财政部放弃救助前者和对后者施以援手都是符合白芝浩法则的。

白芝浩法则(Bagehot's Dictum)是《经济学人》的传奇总编白芝浩在其著作《伦巴第街》中阐述的一个原则:即使在金融恐慌期间,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也只应当救助那些能够提供充分抵押品的金融机构。

2008年,在提交破产申请前夕,雷曼兄弟的资产和负债分别为6260亿美元和5600亿美元,由此推算,雷曼兄弟当时的净资本为660亿美元(截止2008年9月14日)。三个月之后,雷曼兄弟的资产负债表收缩了一半,净资本也由正转负,为-290亿美元。资产负债表和净资本的这一变化与雷曼兄弟因无法偿还债务被迫将担保物转移给债权人有关。例如,雷曼兄弟无法偿还美联储向其提供的630亿美元借贷便利,相应的担保物就转移给了美联储。担保物转移之后,雷曼兄弟的债务随之减少。与此同时,衍生品合约的抵押品也被交易对手没收。其资产缩减超过负债缩减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雷曼兄弟的部分资产价格下降到接近市场价值的水平上;二是雷曼兄弟的部分资产被迫以低于账面价值的价格出售;三是当时资产的市场价值普遍下跌;四是雷曼兄弟的违约导致其资产的市场价值下跌更多;五是雷曼兄弟被没收的抵押品的价值高于相关债务。

由此,2007年肆虐全美的“次贷危机”因此进一步恶化,引发了震惊世界的金融危机。美联储和财政部的做法是否妥当,十年后的今天依然是经济学界争论的焦点。

在《我们信任美联储》—书中,作者大卫·韦塞尔对美国政府对待金融机构的不一致行为做出另外的解释。大卫·韦塞尔透露,当时,美联储和财政部是希望找到一位买家来收购雷曼兄弟,但是,它们却不愿意为买家提供资金援助。因为此前伯南克和保尔森决定向贝尔斯登、房利美和房地美提供救援而饱受批评,他们担心救助雷曼兄弟可能招致更强烈的政治指责。对于那些可能受到雷曼兄弟破产冲击的金融机构,他们同时认为美联储已经找到了向它们提供贷款的新途径。

如果在危机情况下,中央银行无法履行其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后果可能不堪设想。美联储遵循白芝浩法则,在紧急关头行使最后贷款人的职责,对于防止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具有重要意义。

实际上,雷曼兄弟破产后,全球金融市场剧烈动荡、责难和批评之声四起。于是,伯南克和保尔森仅在一天之后就决定救助美国国际集团。在大卫·韦塞尔看来,雷曼兄弟破产之后,伯南克和保尔森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从严格遵守白芝浩法则,转向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救助。在雷曼兄弟破产几周之后,伯南克和保尔森开始抱怨,是当时的法律限制了他们的救助行动,因为雷曼兄弟无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充足的担保物。伯南克在2008年10月15日的一次讲话中指出,美联储没有救助雷曼兄弟是因为雷曼兄弟缺少充足的担保物。2009年1月,盖特纳在参议院的听证会上也强调了相同的观点。

除了法律约束外,伯南克和保尔森还有其他顾虑。当时确实存在反对政府救助的政治压力。有经济学家认为,当时美联储是能够向雷曼兄弟提供救助的,但如果美联储这样做,就有可能将自己置身于欺骗社会公众的境地,因为美联储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紧急贷款时都能获得充足的担保物,而雷曼兄弟却无法提供相应的抵押品。这是美国政府坐视雷曼兄弟破产而不予救助的主要原因。

雷曼兄弟破产十年,回望白芝浩法则的实践价值

白芝浩法则是反对中央银行在没有足够抵押品的情况下对金融机构进行救助。相比于当时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在危机阶段所救助的其他几个金融机构(包括贝尔斯登、房利美、房地美、美国国际集团),雷曼兄弟是唯一一个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无法提供充足的抵押品。根据《联邦储备法案》的规定,美联储的救助条件是,被救助的金融机构必须能够提供“使联邦储备银行满意的担保”。虽然关于“满意”一词有多种多样的解释,但这一条款至少意味着美联储提供的资金救助不能超过被救助者所能够提供的抵押品的价值。

在雷曼兄弟破产之前,美国政府一直在为其寻找买家,就像此前美国政府为贝尔斯登寻找买家一样。当时,最有可能成为雷曼兄弟买家的是美国银行和巴克莱银行,其中,巴克莱银行是一家英国大型投资银行。在审核了雷曼兄弟的账目之后,美国银行认为其资产质量太低而放弃了收购意向。雷曼兄弟在刨除附属机构的债权后,仍然持有价值1360亿美元的负债,其中短期负债约为540亿美元。而资产端,雷曼兄弟旗下附属机构的资产虽然可以作为短期抵押品抵押给债权人,但由于其分散在众多的附属机构中,资产的形式多种多样,加上市值下降很快,其价值难以确定。当时抵押品的折扣率非常高,这些因素都增大了抵押品的复杂程度。所以,雷曼兄弟可供抵押的抵押品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差额非常大。

巴克莱银行对于收购雷曼兄弟一直保持着浓厚的兴趣,条件是其无需购买520亿美元的被髙估的资产。但是,在巴克莱银行与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达成协议之前,这一收购计划就流产了,因为英国金融服务局不允许巴克莱银行在其股东投票同意之前就为雷曼兄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时已经没有时间让巴克莱银行的股东为此而投票表决了。没有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债务担保,雷曼兄弟就无法免于破产保护。此外,巴克莱银行也是一家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在英国同样处于“大而不能倒”的地位,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英国金融服务局断然否决了巴克莱银行对雷曼兄弟的收购计划。

雷曼兄弟破产严重冲击了国际金融市场,使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严重性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次,并且加深了整个世界经济衰退的程度。雷曼兄弟破产事件给后人以启示,在金融行业集中度日益提高的背景下,中央银行在履行最终贷款人职能时遵循白芝浩法则是十分必要的,只是金融机构的破产应该有序进行。

2010年7月15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会山,参议员黛比·施塔贝诺(中)在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投票后举行新闻发布会。美国国会参议院当天通过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有三点:其一,扩大金融监管机构权力,破解金融机构因大而不能倒的困局,允许分拆陷入困境大型金融机构,并且禁止使用纳税人资金救市;同时要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其二、设置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三、限制大型金融机构的投机性交易,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

十年之后,面对可能再次发生的金融冲击,一方面白芝浩法则依然是中央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维护金融稳定的根本原则;另一方面我们应当明确政府救助不是无条件的、不能不计成本,其基本精神是减少纳税人的福利损失,避免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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