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取得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資產評估備案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鳳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公司於2016年7月12日發佈了《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48),公司股票於2016年7月12日起停牌。2016年7月19日,公司發佈了《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049),經與有關各方論證和協商,該事項對公司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公司於2016年12月9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審議及其摘要的議案》及相關議案,並於2016年12月10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關公告。

公司聘請了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的標的資產價值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鳳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涉及的浙江海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權項目資產評估報告書》(中同華評報字(2016)第940號)。

近日,上述資產評估報告書已完成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並取得了《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特此公告。

鳳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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