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為深入貫徹自治區檢察院關於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部署要求,積極推進玉林市委關於打贏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環境綜合整治攻堅戰的指示精神,更好藉助各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提升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影響力。4月26日,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曾祥雲向到場嘉賓、媒體通報了2017年以來玉林市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情況。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出席新聞發佈會媒體記者來自廣西日報、廣西法治日報、玉林日報、玉林晚報、玉林電視臺、玉林廣播電臺等新聞單位;特邀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蒞臨會場指導。市檢察院各中層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黎漢飛主持。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曾祥雲副檢察長在會上通報了全市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情況: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2017年7月1日正式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後,玉林市檢察院迅速制定了《玉林市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方案》,從加強組織領導、隊伍建設、整合資源、對外溝通、案件管理、自身監督六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成立了以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景源為組長的公益訴訟工作領導小組,把公益訴訟工作列為“一把手”工程,由檢察長親自抓落實,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部署,全面開展公益訴訟辦案工作。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公益訴訟案件開展情況

1.全市受理審查公益訴訟案件線索44件,其中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7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線索37件。

2.全市立案19件,18件為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件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3.已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3件,其中環境保護和生態資源領域4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5件,國有財產領域4件。

4.督促立案查處2家汙染環境的養豬場,督促復綠林地39.3495畝,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348.9784萬元。

5.督促取締1家非法採砂場,督促收回欠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款10814萬元。

支持公益訴訟黨政文件:中共玉林市委員會辦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關於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通知》。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通知》總共七條,一是認真貫徹執行《通知》精神,充分認識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二是樹立大局意識,全力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三是牢固樹立依法行政意識;四是切實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配合;五是高度重視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六是認真做好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七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今後公益訴訟工作部署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曾祥雲副檢察長還通報了玉林市檢察機關今後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措施:一是根據《關於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通知》,加強與各行政機關協作配合,建立日常聯繫溝通工作機制。二是開展玉林市檢察機關服務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整治工作專項行動,重點辦理破壞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助力黨委、政府打好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攻堅戰。三是充分運用智慧檢務,把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運用與公益訴訟工作結合起來。四是加強公益訴訟裝備建設,配備無人機、執法記錄儀、錄音錄像機、便攜式辦公設備、電子數據獲取和固定設備等專業化設備,用於調查取證,推進公益訴訟工作信息化、現代化。

公益訴訟工作答記者問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黎漢飛,民事行政檢察科副科長韋智現場回答記者提問:

1、問: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的範圍有哪些?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答:公益訴訟案件分為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兩大類。其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範圍是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兩個領域。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範圍是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四個領域。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2、問:對群眾密切關注的南流江水汙染治理,玉林市檢察機關有什麼工作計劃?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答:月16日,玉林市檢察院對服務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綜合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開展“服務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專項行動”。

將對轄區內南流江干流和支流的河道環境進行一次專項檢查調研,重點關注涉及南流江流域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發現非法排汙、侵佔河岸、非法採砂、破壞水源地、破壞公益林等行為的,及時立案調查,及時發出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監督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的情況。

力爭辦理一批有影響的公益訴訟案件,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加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切實解決南流江流域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助力黨委、政府打好南流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攻堅戰,保護好玉林的母親河。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3、問:在剛才的通報中我們注意到,玉林市檢察機關立有1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是什麼情況?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答:今年3月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了檢察機關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在司法實踐中,一些違法活動不但損害了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還觸犯了刑事法律規定,構成犯罪。當發生這類情況時,檢察機關既要作為公訴人提起刑事公訴,又可以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既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也追究違法者的民事責任。為節約司法資源,提高訴訟效率,妥善確定違法者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司法解釋規定檢察機關可以在提起刑事公訴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4、問:玉林市檢察機關辦理了哪些公益訴訟典型案件?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答:督促某縣(市、區)林業部門履行職責案件。某基層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案件中發現,在兩起非法佔用農用地案中,林業部門對非法佔用林地、毀壞森林的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責令恢復林地原狀後,違法行為人只交罰款未恢復林地原狀,林業部門怠於履行法定職責,不再採取行政措施進行復綠,致違法行為人仍繼續破壞林地開採礦石,致使森林資源遭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該檢察院向林業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林業部門按照規定督促行政相對人對林地進行復綠。目前林業部門已督促違法行為人完成林地復綠39.3495畝,並依法辦理佔用林地手續,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348.9784萬元。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5、問: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需要履行什麼法定程序?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答:檢察機關辦理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前需要先履行公告程序,告知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社會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公告期為三十天,在公告期內有起訴資格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可以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檢察機關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前,檢察機關應當向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6、問:對公益訴訟調查取證有什麼保障措施?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答:一是加強公益訴訟裝備建設,配備無人機、執法記錄儀、錄音錄像機、便攜式辦公設備等專業化設備用於調查取證、勘驗記錄;二是強化檢察技術、司法警察的支持,檢察技術部門協助調取視聽資料、電子證據等,做好技術支持,對可能發生妨礙調查行為的,由司法警察協助調查並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記錄。三是對於干擾阻礙調查活動,威脅、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傷害檢察人員的,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依法從嚴懲處。


玉林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以公益訴訟助力南流江流域水汙染綜合治理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