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最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布 涉及13個村民組

近日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

再次發佈多則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馬鞍山最新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佈 涉及13個村民組

2018年第37號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具體是哪些地方吧!

2018年第37號

根據《關於馬鞍山市2017年第11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掛鉤)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覆》[皖政地(增減掛鉤)〔2018〕272號],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徵收馬鞍山市雨山區向山鎮鎖庫村菜組村民組集體土地0.7536公頃用於城鎮建設。馬鞍山市政府於2018年6月26日發佈了《徵收土地方案公告》(2018年第36號)。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實施辦法》、《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等有關規定,將《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位置、面積

本次徵收馬鞍山市雨山區向山鎮鎖庫村菜組村民組集體土地面積0.7536公頃(合11.304畝)。

二、徵收補償標準、數額、支付對象

本次徵地依據《馬鞍山市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43號)實施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方式補償。其中,土地補償費為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40%,安置補助費(含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基金)為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60%,具體見下表:

馬鞍山最新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佈 涉及13個村民組

(1)土地補償費總額的70%由馬鞍山市雨山區向山鎮鎖庫村菜組村民組用於解決本村民組村民的生產、生活支出。餘下的30%納入村集體經濟組織公積金,用於歷次徵遷遺留等問題的處理,其使用、管理由雨山區人民政府負責監督。

(2)安置補助費在支付本次馬鞍山市雨山區向山鎮鎖庫村菜組村民組的人員安置費、自費農轉非及在校全日制大中專生補助費後,餘額由雨山區人民政府繳入市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基金專戶。

三、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

本次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依據《馬鞍山市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43號)、《馬鞍山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補充規定》(馬政〔2012〕36號)和《馬鞍山市區被徵集體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馬政秘〔2015〕74號)等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四、徵地人員安置

本次徵地人員安置依據《馬鞍山市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43號)實施貨幣化安置。

五、補償支付方式和養老保障事項

1、以上費用發放由鎖庫村村委會以銀行存摺的形式直接支付給各徵遷戶。

2、凡經批轉納入被徵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體系,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的被徵地農民,每月基本養老金髮放標準為300元。

六、農業人員安置、住房安置和一次性生活補助的受理截止時間按43號令和《馬鞍山市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辦法實施實施細則》(馬政辦〔2008〕97號)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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