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宣傳|引導職工依法維權,化解企業搬遷糾紛

信訪宣傳|引導職工依法維權,化解企業搬遷糾紛

2018年3月10日下午,雕莊街道信訪科收到突發消息:轄區內一家公司因為即將搬遷至外區,該公司集聚了80多名對此不滿的員工,要求公司拿出一個補償意見方案。街道獲得信息後,立即組織綜治、司法、信訪及勞動部門組成的工作組來到現場瞭解情況並參與調處工作。

來到公司後員工們紛紛訴苦:“我本來離廠只有15分鐘路程,一下子搬到江陰,我來回就要至少一個小時,平時都是我來接送小孩上下學的,這下我們家可是亂了套了。”“我也是,家裡的老人快80歲了,臥病在床,有個頭疼腦熱的,我和小組長打個招呼,立馬能趕回去,這下子搬那麼遠,我可怎麼辦呀,單位就發了張調查表,也不事先和我們溝通,直接上來就問我們跟不跟公司一起走,你說說這氣不氣人。”

聽了職工們的緣由,街道信訪科等部門工作人員一起對大家進行了安撫,同時對員工也做了筆錄。通過溝通,我們瞭解到職工們的訴求:一是單位搬遷對自身生活帶來不便,不願搬至新廠區繼續工作;二是單位事先並未盡到告知義務,也未與員工進行溝通,故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針對職工反映的情況及訴求,街道工作組找到公司負責人瞭解情況,負責人表示公司曾在今年2月向每名員工發放過一份調查信函,調查公司員工去留情況,同時也成立了協商工作組隨時與員工進行溝通。但部分員工對公司的方案不予認可,堅決要求進行補償,所以才出現員工聚集情況。

瞭解了員工訴求及公司的方案後,工作組現場召開協議會,協調會由職工代表、公司負責人及街道工作組參加,經協商,形成以下方案:願意到新公司上班的員工,可以自行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公司每月向自行上下班的員工補貼200元交通費,不願自行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員工公司有班車接送,並根據員工實際情況,儘可能優化班車車次,減少員工的不便。不願到新公司上班的職工,公司按照《勞動法》規定對職工進行經濟補償。

在多方努力下,68名職工願意跟遷繼續上班;16名不願跟遷的職工簽訂了經濟補助協議,至此,該起群體性事件得到穩妥解決,確保了轄區的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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