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下去了,吃瓜羣衆,你知道兩年前5G標準投票背後真相嗎?

看不下去了,吃瓜群眾,你知道兩年前5G標準投票背後真相嗎?

看不下去了,吃瓜群眾,你知道兩年前5G標準投票背後真相嗎?

這兩天,關於“聯想是否在5G標準制定上投華為投上一票”爭論,在各大網站吵翻了天。不管怎樣,夜凱君只想說,對於一個早在兩年前就已經蓋棺定論的投票結果,此時竟被好事者“斷章取義”挖出來,糊弄吃瓜群眾,居心何在!

首先,關於5G標準,其制定組織3GPP(一個電信標準化的國際組織)一個注重技術氛圍,公正、透明、團結和技術性極強的組織。(這是華為無線網絡標準專利部部長萬蕾博士女士的觀點)。

3GPP定義的5G分為3大場景:

  • eMBB:3D/超高清視頻等大流量移動寬帶業務;

  • mMTC:大規模物聯網業務;

  • URLLC:需要低時延、高可靠連接的業務,如無人車等。

目前來看,商用價值最高的場景明顯是eMBB,比如大家平時使用的蜂窩流量,包括刷知乎看視頻都算到這一塊裡。所以,這一塊標準爭奪的最為激烈。

eMBB場景下分控制信道和數據信道,顧名思義前者用於傳輸控制信息,後者則用於傳輸數據信息。

在傳輸信息前,需要對信息進行信道編碼。在信道編碼中,編碼分為短碼和長碼,這麼做可以降低平均碼長,提高通信效率。

關於長短碼到低使用哪個標準,3GPP為此在2016召開三次會議討論投票。分別是,2016年8月(第86次)、2016年10月(第86次b)和2016年11月(第87次)。

專門對三種編碼方案:LDPC(高通主導)Polar(華為主導)Turbo(LG牽頭,獲得包括愛立信的一些歐洲通信企業支持)進行投票。

經相關媒體整理,夜凱君把三次會議的主要支持者情況直接搬過來,讓大家瞧瞧。

看不下去了,吃瓜群眾,你知道兩年前5G標準投票背後真相嗎?

2016年8月第一次會議:開始“站隊”

LDPC方案:高通牽頭,支持者包括三星、諾基亞、中興、聯發科、英特爾、夏普、vivo、OPPO、小米,以及美日韓的主要電信運營商。

Polar方案:華為牽頭,支持者包括華為海思、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展訊、以及少數歐洲和美國的電信運營商

Turbo方案:LG牽頭,支持者包括愛立信、NEC、法國橘子電信(這貨在Turbo和Polar上兩頭下注)等少數代表

在這場被很多媒體忽視了的第一次會議上,各方並沒有進行表決。但卻發生了非常熱烈的技術討論。

有趣的是,從3GPP的會議記錄來看,實際上高通、三星、華為、中興、LG等也都並非固執於自己的“陣地”,而是同時參與了多個方案的技術評估和討論。這背後的原因,除了3GPP本身濃厚的技術氛圍外,其實也因為在5G時代,大家基本上都是在技術和專利上“多方下注”。

在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中興、聯發科、OV、小米都是高通主導LDPC的支持者。

緊接著是2016年10月第二次會議:投票開始

LDPC方案:華為、高通、NTT、三星、愛立信、LG、NEC、索尼都為之站臺

Polar方案:只剩下了華為、華為海思

Turbo方案:已經基本沒有支持者了

看到這裡網友一定會感到很驚詫,為什麼了華為除了給自己的主導的Polar方案投票之外,還給LOPC方案投票,這就是3GPP組織魅力所在,公正、透明,技術氛圍濃厚。確實,LDPC方案在技術層面上相比後兩者佔據了上風。

這次會議最根本的轉變從到底是要哪一種5G數據編碼方案,變成到底需要幾種5G數據編碼方案。這次上唯LDPC高通並沒佔據上風,大家更傾向於方案的結合,如LDPC+Turbo(LG、IMT、NEC、富士通、法國橘子電信)、LDPC+Polar(小米、OPPO、中興、展訊等),由於唯Polar方案只有華為一家,在實際投票階段,華為投了棄權票。

而此時的聯想投的確實向高通的唯LDPC一派投了一票,當然由於每張票的權重並不一,聯想在全球通信行業的地位並不高,所以它的一票並不是什麼舉足輕重的一票。

最終的結果是兩邊暫時各讓一步:初步決定在5G數據傳輸的“長碼”部分使用LDPC,剩下“短碼”的部分下次會議再議。

 2016年11月第三次會議:扳回一局

此次會議討論兩個問題:一是數據信道中,“剩下的部分”採用何種方案,另一點則是除了數據傳輸之外,用於網絡控制的信道採用何種方案。

對於“短碼”角逐,與會者競爭的“異常激烈”大致分成了兩派,如下:

LDPC方案:三星、阿爾卡特朗訊、上海貝爾、愛立信、英特爾、三菱電子、摩托羅拉解決方案、NEC、諾基亞、KDDI、高通、夏普、SK電信、NTT Docomo、T-Mobile、Verizon……總共約33家

Polar方案:華為、華為海思、宏碁、ADI、貝爾移動、博通、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聯想、Marvell、聯發科、摩托羅拉移動、努比亞、OPPO、東芝、vivo、小米、中興……總共59家

這次聯想也的確在這一輪投票給了華為沒錯。但是,由於Polar的支持者們所佔的投票權重不夠高,因此最終結果還是由LDPC碼拿到了5G移動寬帶數據信道的全部份額。

不過在5G移動寬帶控制信道上,由於技術突出優勢和在中國廠商們的集體支持下,Polar方案最終獲得確立為5G移動寬帶控制信道的國際編碼標準,扳回了一局。

從三次會議看上去,其實聯想就是個無足輕重的角色,它並沒有為哪個方案獨自站臺。

看不下去了,吃瓜群眾,你知道兩年前5G標準投票背後真相嗎?

在第一次投票(究竟一種還是多種編碼制式)的時候投給了LDPC,之後的兩次投票(數據信道短碼制式、控制信道制式)中則全部投給了Polar。

正如聯想總裁楊元慶昨天在朋友圈的說的那樣:“本就一個有關技術標準的投票,竟能在兩年後硬給炒成一個愛國的話題。好吧,愛國,咱也絕對經得起考驗!但問題是,如果真給技術標準貼上愛國標籤,它還能夠在國際市場上暢通無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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