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失誤操作給我卡內轉了100萬,花光後我需要還錢嗎?

荔枝大人V


這個問題在現實生活當中,還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是幾率是比較小的。通常情況下,銀行誤操作,將某一個賬號寫錯,有可能會將款項轉錯給了當事人,那麼如果某一個人平白無故的收入了100萬元的現金,我想一般情況下,這個人也不敢輕易的將它花掉吧。除非這個人也是一個土豪,平時經常有大額的轉賬往來,有可能會沒有看清這100萬的來源,而將其花掉,對於一般老百姓來說,如果賬戶真的出現100萬的收入,我想心裡都會非常的害怕,甚至不知所措的。

對於這個問題,在法律上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係。

所以雖然在這樣的事件當中,銀行存在很大的過錯,但是作為收到款項的人來說,因為該筆收入並不是這個人的合法收入,所以應當是有物歸原主的義務,如果這個人將該筆收入拒不返還給銀行,那麼承擔的後果就不僅僅是民事義務,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刑事的責任。

所以所謂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軟,不是自己的花著永遠是不踏實的,天上永遠沒有白白掉餡餅的好事,所以如果遇到了這種事件,大家還是一定不要佔小便宜,特別是對於這麼大額的款項,一定還是要及時的返還給實際的所有權人。當然如果在返還的這個過程中給您造成了損失,你也是有權要求銀行進行賠償的。


任律師工作室


要說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個名詞: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等。

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於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顯然銀行操作失誤,往你的卡內轉入100萬元,雖然不是你主觀針對的銀行的行為,但是明顯屬於“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的範圍界定,因此你這筆錢就屬於不當得利了。

不當得利,是否需要返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顯然根據《民法通則》,不當得利是需要歸還給損失的人,故而如果你不及時歸還給銀行,反而把錢花光了,那麼此時你與銀行就形成了債務的關係,你為債務人,銀行為債權人。

這時候,你需要的是儘快籌集資金歸還銀行100萬元本金以及你取得到歸還期限的利息(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否則銀行隨時可以向法院起訴你。

總結

自己有多少錢,心中有數,天上是不會掉餡餅的。因此哪天真的發現卡里多出100萬元出來。積極點的,趕緊聯繫銀行、配合銀行,把資金退還回去,這樣說不定銀行會送個表彰旗幟跟小禮品;懶一點的就等銀行告知你後,自行划走你賬戶裡的相關款項。但是千萬不要起一時貪念,直接消費掉或者轉移至其他地方,否則除了歸還100萬元,你還得支付相應的利息,甚至還要擔上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靠自己勤勞雙手賺的錢,花的才安心,放心,努力工作吧!少年!


鯉行者


不是你的就不要想著佔有,最終吃進去的還是要吐出來,銀行失誤操作把錢轉到了你的銀行卡里,錢的所有權人還是銀行,你有義務及時將錢退還給銀行而沒有權利將錢佔為己有,因為那是不當得利。

如果你沒有將錢退還給銀行,而是把100萬拿去消費了,銀行一旦發現了誤操作,那麼你要承擔還錢責任,如果你及時把錢還給了銀行,銀行一般不會追究你責任;如果你不能及時還款且沒有還款能力那麼就很麻煩了,銀行會起訴你,到時候你恐怕不僅要還錢還要支付不當得利至起訴你這段時間的利息,嚴重的甚至要承擔法律責任。

所以不是你的財富就不要幻想著佔為己有,不勞而獲不是一個人致富的正確途徑,前段時間我們看到新聞報道某某人從銀行自動櫃員機上取錢,櫃員機多吐了錢,取款人沒有將錢退還給銀行,最後銀行查出來以後,不僅將錢追了回來,還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如果銀行給你的卡里多轉了100萬,你要及時聯繫銀行將100萬退還回去,這樣銀行可能給你一點獎勵,最好的可能就是將你的事蹟及時宣傳,讓你有機會上中國好人榜。

作者簡介:財務專家、財經問題研究專家,本頭條號解讀大眾關心的樓市、財經話題,用專業眼光幫你分析問題背後的真相。如果你對本內容感興趣,請點擊關注吧!


財經微世界


這個問題問的奇怪了,明明是銀行操作失誤往個人的卡里轉了100萬,這個錢又不是別人欠你的還款,又不是自己的勞動所得,而是一筆錯賬,怎麼就可以理直氣的花完?

雖然這個錢是銀行的錯賬,銀行有錯在先,但是個人把它花了是要還錢的,而且,因為不當得利,這個人還必須賠償這一百萬的利息損失。

比如有這樣的案例,某人在路上撿到了一個錢包,他沒有主動報警,尋找失主,而是把這筆錢花了,這個人就變成了罪犯,也是適用不當得利的罪名,需要賠償的。


同理,銀行有錯在先,打錯了款,個人的義務是主動聯繫銀行歸還,這樣或者銀行會因為自己的失誤道歉,並給與適當的補償或者是獎勵。或者是靜等銀行發現錯誤了自動衝正。而不能個人取了這筆錢花了。

我們在網上看到亞裔少女李佳欣花了墨西哥銀行錯匯她的460萬美元。法庭雖然是因為她的律師以她不知情,無主觀犯罪的原因花錢做了無罪辯護,但是她仍然需要賠償該筆錢款以及利息,只是沒要她坐牢而已。


而我們更知道湖南望城縣的一位先生去銀行開戶,因為工作人員失誤把他的銀行賬號當成現金存在他的卡里,讓他體驗了一把“億萬富翁”,但是他主動配合銀行衝正,銀行給了他200元的銀行獎勵。

所以說銀行的法律法規都是相似的,到底該怎麼做,我相信大家都是知道的吧。


荷唯洛之戀


謝邀!我個人認為你提的這個問題,即使是偶然的可能性也不大!銀行轉賬需要用戶填寫憑證,銀行工作人員根據填寫收款人帳戶,金額,收款人姓名,開戶行行名或行號等重要要數,才能夠進入操作系統操作,一般現金一萬元以上匯款轉賬,匯款人都需要憑匯款人身份證和聯繫方式,銀行五萬元以下,普通櫃員經綜合櫃員進行業務授權驗證才能匯出,大額匯出資金匯出一般要業務主管進行業務授權驗證,認真核對後才能交易關聯,一般來說,銀行高低櫃匯款轉賬業務,只要匯款人提供的賬戶信息準確,資金一般不會出現差錯,即使信息出現錯誤,資金當天在人行同城系統退票,退回匯款帳戶或機構。

你說的這種情況的確會有,但絕不是銀行匯款給你,而是他人操作失誤,誤將資金匯到你的賬戶上。且主要是通過手機銀行或者網上銀行這兩種方式進行操作時,手機或網絡會出現記憶功能,對原來的帳戶沒有進行核對,直接提交匯出或轉帳交易。但你帳上出現的資金並非是銀行資金,而是,銀行用戶的資金錯匯的結果。你帳上異常資金,屬於不當得利,不能夠隨便使用,如果使用了,就要承擔法律後果!建議你釆取明智的方法,主動聯繫相關銀行客服進行處理核查,查明異常資金來源,積極配合處理,從而獲得社會的贊同!如果,貪一時之念,認為別人打進來的錢,與我無關,先用再說,這樣只會遇上麻煩,身陷囹圄,給正常的生活添上陰影!

當然,任何事不可能絕對,也許銀行系統性錯誤也會出現。但是要記住屬於自己的不能少,不屬於自己堅決不能要!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筆者簡介,東成西就,自由撰稿人,曾有國有銀行工作背景,頭條號悟空問答欄目熱心回答者。如喜歡請點贊關注。


東成西就


答案很簡單,需要還錢啊,因為不管是銀行給你轉錯了,還是某個人給你轉錯了,你明知道不是你的但是花了,都應該屬於不當得利,如果不還錢,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套用最近流行的話,你自己卡里有沒有一百萬你心裡沒點數嗎?明明知道自己沒有這些錢,還去消費,這種以佔有目的處理他人財產的,不管是否是你無意中獲得的資金,都會被認定為不當得利。

銀行的錢就不是別人的錢啊?銀行的錢花了就不用還啊?因為啥?因為銀行有錢啊?還是因為銀行的失誤?那下次你丟了東西,別人撿到了要還給你,你會對他說,不用還,因為丟東西是我的失誤,你沒必要還給我,自己用了吧,肯定不追究你的責任。

這種事,想想就好,千萬別當真。


昇財經


謝邀請回答。這是一道假設題,沒人會明知因銀行操作失誤轉入銀行卡的100萬資金而將他花光。

100萬資金不是小數目,銀行出現這種錯誤的機會微乎其微,銀行的電算化系統都是採用的借貸記帳法,既: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也就是說如果銀行卡沒有合法的根據轉入的100萬,是因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非法利益,是無權處分的,而明知無法律的根據取得的他人之物,擅自佔有使用消費不僅需要如數歸還,還要返還所受利益的利息,數額巨大的誤轉款拒不返還,涉嫌侵佔罪,可能坐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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