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販賣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蔣一文、周振甫、吳夢明、王曉君

日前,玄武區院依法以販賣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蔣一文、周振甫、吳夢明、王曉君。

犯罪嫌疑人蔣一文與犯罪嫌疑人吳夢明經商議,決定在南京市博物院附近交易冰毒,價格為7000元每24克左右冰毒,同時每次給司機運費1000元。

其中,2017年11月21日4時許,犯罪嫌疑人蔣一文指使犯罪嫌疑人周振甫駕車,攜帶50克毒品冰毒,從蘇州至南京市博物院附近,以人民幣15000元的價格販賣給吳夢明、王曉君。

2017年11月22日4時許,蔣一文指使“阿康”坐犯罪嫌疑周振甫駕駛的車輛,攜帶毒品冰毒約24克毒品冰毒,從蘇州竄至南京博物院附近,以人民幣8000元的價格販賣給吳夢明、王曉君。

2017年11月23日4時許,蔣一文指使周振甫獨自攜帶毒品冰毒37克左右,駕車從蘇州至南京市南京博物院附近,以人民幣11500元的價格販賣給吳夢明、王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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