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南京衆森太盛機電實業有限公司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提起公訴

近日,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南京眾森太盛機電實業有限公司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間,南京眾森太盛機電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仲懷民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經被告人夏建設介紹,讓林立濱(另案處理)以上海奮旺實業有限公司、上海浦音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共沃貿易有限公司、上海竑恆實業有限公司的名義為南京眾森太盛機電實業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1份,價稅合計人民幣3362589.6元,稅額共計人民幣488581.41元,並已全部申報抵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