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縣委書記、縣長被追責

中紀委:縣委書記、縣長被追責

轉自:江蘇省委新聞網

環境部發文嚴查,對11人實現逮捕、拘留等強制措施,追責多人!三高管被逮捕,停產這些公司

生態環境部通報鹽城市輝豐公司嚴重環境汙染及當地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問題專項督察情況

中紀委:縣委書記、縣長被追責

對11人實現逮捕、刑拘、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追責5人,還將追責,從嚴處理!

據每日經濟新聞 記者:查道坤4月21日報道

《為了排汙機關算盡!公安出手,這家公司11人被採取強制措施》

對於輝豐股份存在的嚴重汙染問題,4月21日,江蘇省環保廳官方微博公告稱:

至目前,案件情況已基本查明,是一起十分嚴重的企業破壞環境違法事件,並且存在監管中不作為和慢作為的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對輝豐公司11名涉案人員採取逮捕、刑事拘留、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紀檢監察機關已對負有責任的大豐區5名黨員幹部給予黨紀處分、政務處分,還將對市區兩級相關領導和職能部門人員作進一步從嚴處理;對輝豐公司存在環境問題的11條生產線停產整治,對排查出的問題制定21項措施推進整改,對挖出的疑似危廢實施安全封存。目前案件查處工作正在依程序快速進行。

中紀委:縣委書記、縣長被追責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輝豐股份: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季自華被逮捕

中紀委:縣委書記、縣長被追責

輝豐股份5月16日晚間公告,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季自華家屬提供的鹽城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獲悉經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季自華已於2018年5月15日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執行逮捕。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

輝豐股份(002496,SZ)汙染環境案持續發酵。5月16日,輝豐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董事、副總經歷季自華家屬提供的鹽城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獲悉,經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季自華已於2018年5月15日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執行逮捕。公司已經對其分管的相關工作進行了妥善安排,保證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在4月20日,輝豐股份被生態環境部通報,稱公司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以及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違法違規問題嚴重。

更加離奇的是,為了應對檢查,輝豐股份還臨時編造危險廢物管理臺賬,並提供虛假報表。基於督察情況,生態環境部致函江蘇省政府,要求嚴肅查處輝豐股份環境違法問題。

隨後,在4月27日,輝豐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季自華已於2018年4月24日因涉嫌汙染環境案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因此,在此次被逮捕之前,季自華就已被監視居住。

事實上,這並非輝豐股份首個高管因為環境違法被逮捕。5月2日,輝豐股份公告稱,近日收到子公司華通化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公司副總經理奚聖虎家屬提供的灌南縣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奚聖虎已於2018年4月26日19時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執行逮捕。

此外,輝豐股份另一子公司江蘇科菲特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光華,已於2018年4月27日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執行指定監視居住。

此外,因灌南縣人民政府貫徹灌河口突出環境問題整治精神要求,輝豐股份旗下三個子公司停產整改。

經灌南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奚聖虎已於4月26日19時因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執行逮捕。公司還披露,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員近日分別收到鹽城市大豐區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

4月20日,生態環境部對輝豐股份嚴重環境汙染及當地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問題專項督察情況進行通報,同時要求查處嚴肅查處輝豐股份環境違法問題。4月21日,深交所對輝豐股份遭環保核查對經營影響、報告延期等相關情況進行問詢。

今日,輝豐股份再發關於公司環保督查整改進展的公告稱,針對通報情況,公司按照整改方案,迅速成立了6個專項工作小組。

就“三廢”治理工作,公司正全力削減危廢存量;針對廠區地勢低、水位高的實際情況,已委託邀請給排水專家將現有雨水管網重新設計和鋪設,實施“三溝一池工程”,確保每個車間防滲漏收集池收集的清下水及跑冒滴漏廢水不進入明溝、淺溝、防滲溝;針對每個項目、車間、產品的產廢情況,公司正在與專家和第三方專業機構商討對公司場地開展全面汙染調查,建立土質本基值數據庫,定期進行風險點採樣,發現問題,及時修復,以形成系統性長效解決方案。

同日,公司公告稱,28日收到灌南縣人民政府《告知書》,要求化工園區所有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導致旗下連雲港市華通化學有限公司、江蘇嘉隆化工有限公司和連雲港致誠化工有限公司停產整改。根據《告知書》要求,華通化學、嘉隆化工和致誠化工均已停產並開展自查,進行及時整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