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14:52 | 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程文泉 记者 杨世丹
事故现场
7月20日18时05分许,龙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S328省道112km+550m林垟桥路段发生一起货车与小型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要求出警。
接到警情后,事故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一辆号牌为冀A5Y7**货车与一辆号牌为浙35M**白色大众牌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紧贴道路右侧防护栏,左侧前后车门不同程度凹陷,后视镜被撞掉落,道路上残留大量车身碎片,所幸事故中未造成人员受伤。
随后,民警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中发现,货车司机满脸通红,满嘴酒气疑似酒驾,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令民警大吃一惊,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85mg/100ml,超过了醉酒驾驶标准3倍还多,民警当即将这个驾驶员带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做进一步调查。
现场酒精测试
在这期间,该货车驾驶员时不时抽打自己耳光,还向民警哭诉,知道错了,希望放一马,别说自己酒驾,让保险赔偿了事等。
而最让民警苦恼的是,该驾驶员在医院抽完血后,竟然呼呼大睡起来,还不省人事,考虑到饮酒过量,民警为其叫来医生查看,并全程陪护他打点滴到凌晨3点钟,直至第二天早上8点钟这才醒来。
经初步调查,货车驾驶人甄某某,石家庄人,今年28岁。据他回忆称:“我准备拉一车蔬菜到宁波,车子开到距离龙泉十公里处停车休息,在车上吃了两个卤蛋,喝了近一瓶牛栏山白酒。”休息了半小时,他觉得精神还不错,于是继续驾驶往龙泉行驶。
晚上18时许,在途径S328省道丽浦线林垟桥路段时,因嫌前方运砂石货车开的太慢,驾驶员就加大油门超车,结果在超车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小车发生碰撞。
这可吓坏了小车驾驶员金某某,心有余悸的他说道:“当时我驾车从龙泉往丽水方向正常行驶,临近与前方一辆砂石车交汇时,突然砂石车后方一辆货车超车并快速向自己车道凶猛驶来,他立即踩刹车右打方向避让,因紧急避让及时,这才未与货车迎面相撞,否者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陪挂盐水
据了解,金某某车辆右侧已经紧紧擦着公路防护栏,如果当时没有防护栏挡着,或许他与车辆已翻下山坡。
而此时,酒醒后的肇事司机甄某某则抱头痛哭后悔不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目前,甄某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立案调查,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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