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酷的後漢律法

殘酷的後漢律法

後漢開國皇帝劉知遠(895-948年),河東太原人,先祖是沙陀族。

劉知遠從小就沉穩莊重,不好嬉戲。長大成人後,臉呈紫色,眼睛白多黑少,時人見了無不驚訝。他先後在後唐明宗李嗣源和後晉高祖石敬瑭手下為將,雄武過人,勇猛善戰,立下很多戰功。

殘酷的後漢律法

公元947年,契丹滅了後晉。手握重兵的劉知遠於是在太原稱帝,建立了後漢政權。

劉知遠出身行伍之家,打了一輩子仗,當了皇帝后還是風格不變,對待下屬很嚴厲,對待老百姓則是嚴酷。

五代十國,朝代交替不休,是典型的戰亂時代,所以四方盜賊很多,劉知遠為了殺一儆百,制訂了史上最嚴酷的法律:“盜賊毋問贓多少皆抵死。”

不問贓物多少,抓住盜賊就殺!

有這樣心狠手辣的皇帝,就有窮兇極惡的大臣。

蘇逢吉,是後漢的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相當於宰相。

史書對他有評價:逢吉為人,文深好殺。

殘酷的後漢律法

劉知遠因為性格冷峻嚴厲,所以一般的大臣連和他說話都戰戰兢兢。唯獨蘇逢吉左右逢源,經常觀察皇帝臉色行事,頗受皇帝寵信。

蘇逢吉沒有多少學問,卻佔據了宰相大位,隨意處理朝廷大事。所以史書評價後漢“尤無法度”。

劉知遠有次過生日,派蘇逢吉去酌情處理監獄囚犯用以祈福,稱之為“靜獄。”結果,蘇逢吉進到監獄,將所有犯人集中起來,不分罪行輕重,不分青紅皂白,全部殺掉。然後,回報皇帝道:“獄靜矣。”

後漢一律處死盜賊的法律夠嚴厲了,但蘇逢吉還是覺得“太過溫柔”。

《資治通鑑》記載道:蘇逢吉自己草詔法律文書,下達到各州縣,規定:凡是賊盜,家人連同四鄰,皆全族處斬。

這是個嚴酷到令人髮指的法律,在中國曆朝歷代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殘酷的後漢律法

秦朝雖然有族誅的法律,但那是針對欺君犯上、賣國造反等重罪才用,一般的偷盜行為,有剌面、割鼻、斬足和服苦役等等刑法。

不過,蘇逢吉這條表態的法律遭到了各地官員的拼命反對。大家都表示:盜賊殺全家已經過分了,何況鄰居全族被誅?

蘇逢吉見反對聲太大,不得已,只有在文書上省去“全族”兩字。於是,正式的法律就是:凡是賊盜,家人連同四鄰,皆處斬。

這樣嚴酷的法律,已經遠遠超出亂世重典的範疇,因而帶來了慘烈的後果。

山東鄆州,捕賊使者張令柔“盡殺平陰縣十七村民數百人”。

衛州刺史葉仁魯,率兵捕盜賊。當時有十幾個村民一起幫忙逐盜,到了山中盜賊逃散了,葉刺史則不分青紅皂白,抓住這些村民,“斷其腳筋,暴之山麓,宛轉號呼,累日而死。”

殘酷的後漢律法

葉仁魯濫殺無辜,卻被蘇逢吉認為是個能幹的人才!於是,天下地方官競相效仿,因盜殺人氾濫成災。

殘暴的苛政,根本帶不來殺一儆百的作用,反而激發了更多人鋌而走險。

劉知遠死後,他的兒子劉承祐繼位,內政紛亂,地方失控,最後大將郭威造反了。

郭威起兵圍攻汴京,大敗漢軍。蘇逢吉跟著劉承祐逃到郊外,絕望之餘雙雙自殺。

最大的“盜賊”郭威滅掉後漢後,做了後周王朝的開國皇帝。

歷史,無數次證實了莊子的一句話: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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