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疫苗事件,怎樣處罰相關責任人才能平民憤?

秋實223998729


如何平民憤?一個字:殺!所謂的殺,就是要讓製假造假和幫助製假造假的所有參與者都付出慘痛的代價,痛到如同被殺一般,才能讓所有心有僥倖者對食品、藥品以及其他涉及國計民生的造假望而卻步!


先說一下自己對假疫苗事件的第一感受。家裡也有小孩子,聽聞這個假疫苗事件,立刻翻查孩子的疫苗本,還好,沒有打過這家疫苗。但是,正因為自己當時的那種緊張情緒,我才能體會那些打了假疫苗的受害家庭的痛苦和憤慨。


特別是假疫苗還有狂犬病疫苗,這個簡直是不能原諒。曾經有朋友不幸被瘋狗咬傷罹患狂犬病,最終離世。說真的,沒有見過狂犬病病人的模樣,你永遠不會知道這個狂犬病的可怕。原來好好的一個人,最後狂躁成那樣,看到水就懼怕,撕咬身邊的人,這就是狂犬病。


現在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包括狗、貓都可能是狂犬病的攜帶者,一旦被抓、被咬,都有可能會患上狂犬病,而且狂犬病的潛伏期可以長達10年以上,所以,一般情況下被狗和貓咬傷、抓傷,最好都能在24小時內打一針狂犬病疫苗。但是如果你遇到了假疫苗,你想結果會怎麼樣!所以,假疫苗害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家庭,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假疫苗真的就是圖財害命啊!


再來說一下自己對如何處罰假疫苗事件的一些意見。既然是圖財害命,那就應該嚴懲不貸!個人覺得,凡是和食品、藥品等國民生命健康密切相關的製假、造假案件都應該下最大的力氣、用最重的處罰,嚴厲打擊,要打到他們痛徹心扉、痛徹骨髓、痛不欲生,才能有效遏止這樣的造假行為。


首先,要最大力地處罰製假造假的直接責任單位。

這種處罰不是罰款三百萬就可以了事的。在法律條文範圍內,用最重的法律都是適合的,不僅要追究其經濟責任,而且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這種罰款幾百萬的處罰,與其獲利上億元而言,完全不成比例,這樣的話,造假成本實在太小,還是會有人以身試法、牟取暴利。


其次,要嚴懲那些為製假造假開綠燈的行政單位涉事人員。反觀長春長生在製假造假的過程中,長生生物怎麼就能“後發制人”,獲得那些具有市場壟斷性質疫苗的生產資質,並在短時間裡形成行業絕對優勢地位,這背後的涉及的人和單位,也必須一查到底,嚴肅問責。


最後,希望針對製假造假行為進行立法管控,從法律層面提供重罰的依據。希望國家層面能夠針對食品、藥品等行業的進行立法,對製假、販假的企業和單位,一經查實,一定要處以非法所得10倍以上的處罰,並追究其最高可到死刑的刑事責任。


食藥安全,一直是大眾關心但是卻擔心的一個大的民生問題。還是那句話,打擊食藥製假,必須要打痛他這些造假者,只有讓造假者痛苦絕望的嘶鳴傳遍大地、才能讓心有僥倖者聞聲止步,只有讓造假者罪惡的鮮血塗滿高高聳立的恥辱柱,才能讓心有企圖者望而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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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驚雷


說實話,這種“突破人的道德底線”的事件一旦曝光,無論對對應的責任人如何處罰,都是難以平民憤的。

尤其是這種不知道危害有多大,不知道這種危害涉及了多少人……這樣的影響結果的不確定,恐怕是會讓恐懼感席捲全國的。而在這種傷害的大背景下,無論責任人受到什麼樣的處罰,都不為過。但是,我們更希望的,是可以直接處罰到責任人本身,而不是各種罰款,因為說不定這些罰款還是會在以後從老百姓身上出的。

最後就是我們應該關注的焦點,是事情爆發之後的善後措施以及法律的完善。不然的話,這種事情還是會屢禁不止的。

謝謝





燕子吃小魚


假如在美國出現長生生物假疫苗事件,按照美國法律會怎麼判決處理?

可以舉個相關例子,上世紀有個輪胎牌子“凡事通”美國本土牌子。幾乎壟斷了SUV和越野車的輪胎市場,美國輪胎製造業好像也就這一根獨苗。

先是保險行業警告,某款輪胎爆胎幾率偏高,然後消費者委員會進行調查,認定輪胎存在技術缺陷,通過報紙和書面報告告知凡事通,要求召回,同時某個正在受理的翻車事故保險公司將凡事通告上法院,由於前面幾個都不是官方機構,凡事通認為沒有權威性不予理睬。

但是法官卻判決凡事通公司召回輪胎,不能繼續銷售。後面又出了一起事故,翻車起火死人,是在縣城法官判決後賣出的車輛,交警部門認定是輪胎爆胎引起翻車,受理這起事故的法官認為,凡事通已經知道輪胎有缺陷,依然在銷售,必須嚴懲,算了下凡事通的市值,直接按市值處罰,把美國唯一的輪胎公司罰到消失,連同這個品牌一起消失了,當年好像是罰了十幾億美金。

一艘尼米慈級航母當年也就這個價格,相當於現在50億美元以上,受害人賠了一億多美金,剩下的錢用來召回所有凡事通輪胎。其實凡事通只是傲慢了一下,一直有在做召回的前期工作,只不過動作慢了點,輪胎只是極端條件下性能不足,並不是重大缺陷,但法官認為涉及到人身安全,凡事通漠視生命,就這一點就足以罰到其品牌消失。

我覺得,我們對於假疫苗事件應該真正做到零容忍,國內百姓本就生活壓力非常大,活著本就不容易,現在連最起碼的疫苗都敢作假,各方面都得不到保障讓老百姓怎麼活?實在是喪心病狂!所有相關人員都要追責判刑,國家需要殺雞儆猴,領頭幾個要槍斃,以安撫民眾之心,按公司全部產值罰款沒收,真正做到相關當事人身敗名裂並讓其傾家蕩產。

國家應該用重典告訴所有那些為利益不擇手段的人,不義之財不可取,取必有刑。



一壺濁酒半盞茶


小惡與大善

劣質疫苗已經蔓延成一場公眾的恐慌事件,可悲的是,這不是空穴來風。昨晚有外出避暑的家長,驅車幾百公里連夜趕回處於酷暑的重慶,就是看看孩子打疫苗的本子,上面記錄的批次是不是劣質的疫苗。也有被狗咬傷的女士,打了劣質疫苗,最後還是死了。

現在根據有關證據,生產廠家不是一時疏忽的偶然事件,而是一種無視公共健康,草菅人命的失職瀆職行為。如果處理僅是罰款、整頓,撤換當事人,判個三年五年,可以說,人們對未來任然會感到擔心和恐懼的。因為中學語文就學了“死灰復燃”這個詞。

所以,只有處罰得讓當事人感到恐懼和絕望,並且他們沒有改正的機會,過上他們想都想不到的悲慘生活,生不如死。這種對他們少數人的“惡”,換來對公眾最大的“善”,百姓才會有安全感的獲得,才能對未來充滿信心,那些想生二胎的家庭才能按既定方針辦事。





周矩心眼界


關於假疫苗事件我的看法是,在認定犯罪行為後,按照能適用的法律條款給予最嚴厲的懲處!也就是說看這件事的負面影響力和危害程度,能判死刑最好,起碼20年以上及無期徒刑!


屢屢發生的造假事件不就是因為處罰力度不夠嗎?像這種公司退市是必須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和相關責任人發罰沒財產是必須的,賠償受害人,以及廣大投資者(股民)是必須的。鼓吹此類上市公司的分析師以及相關證券人員也要處理。這就是說圍繞著長生生物的一切助紂為虐者都要受到嚴懲!

疫苗事件實在是人神共憤,國家領導人都已經做出了從嚴處理的批示,可見事件影響之惡劣程度有多大。


濤聲依舊23268


孩子是最不能坑害的群體 偏偏就要觸動人們的憤怒 一個母親看到這樣的事 憤怒不知該怎樣表達 疫苗是保護孩子不被病毒侵害 卻變成了 儈子手 這些稱之為人的負責人,自己也有家庭 有孩子 卻被利慾薰心 做出這樣有辱人性道德的事 誰來幫孩子們維權 如果輕判 作為父母我們還能相信國家 相信什麼嗎 只舉報了這一批 那其他的批號的肯定也有問題 只不過怕引起全民公憤 罷了 我家孩子也在其中 這種心情 把這些只為錢財的人五馬分屍 也不足平憤 只希望國家不要姑息這幫殘害花朵的人 不殺殺一儆百 怎有震懾力 我們不接受提前演練好的道歉 只不過為了自己可以輕判活命 希望給全民給孩子 給父母一個交代


小邢姐姐


高俊芳不知道疫苗是幹什麼的嗎?她當然知道!那她為什麼還敢弄虛作假?因為利慾薰心!因為漠視人的生命!這是什麼行為?絕不是簡單的產品作假,而是謀財害命!

藥品本來是用來救人的,現在卻變成了害人。這些無良奸商為了自己的私慾,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韙,對祖國的花朵下手!手段之殘忍,性質之惡劣,後果之嚴重,可謂令人髮指。對這樣的人,不疼不癢的罰款無濟於事,必須讓她傾家蕩產!

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也暴露出疫苗生產、儲存、銷售環節諸多問題。這麼大量的假疫苗流入市場,為什麼?有關部門責任何在?裡面有沒有貓膩?誰在為假疫苗大開綠燈?這都是老百姓關注的問題,也必須一查到底!

這麼多年,假貨氾濫成災,皆因為造假違法成本太低。處罰不疼不癢,才使不法分子如此膽大妄為!只有把這些喪盡天良的人罰的傾家蕩產,必要時實施死刑,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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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值得回顧,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三鹿前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三鹿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則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5年、8年及5年。三鹿集團作為單位被告,犯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罰款人民幣4937餘萬元。

涉嫌製造和銷售含三聚氰胺的奶農張玉軍、高俊傑及耿金平三人被判處死刑,薛建忠無期徒刑,張彥軍有期徒刑15年,耿金珠有期徒刑8年,蕭玉有期徒刑5年。2014年,72歲高齡的田文華改判有期徒刑18年。

事隔10年,祖國的花朵們又開始承受著疫苗的侵害,假疫苗不合格疫苗,個人覺得處理生產和銷售的都有著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主管部門也難則其就。處理一定要高於奶粉事件。法人和主管人員,生產配藥的工程師都應難逃。應判死刑,奶粉都判死刑和無期。何況是疫苗。

期待祖國人民健康,不想在10年又出來什麼來侵害祖國的花朵。難道這些事件有國外勢力進入嗎。為什麼一直圍繞一代代的孩子下手。


墨辰84532


■從平民憤的角度出發,殺她一百遍啊,一百遍,都不足為奇!或者五馬分屍,或者千刀萬剮,再或者株連九族,滿門抄斬!可惜,這只是影視劇中的橋段吧。我們都回不到封建帝國時代。



■無論對長生生物的處罰如何,都離不開法律。建設法制社會,嚴處長生公司,看來是會頂格辦理。這就是將事件曝光的好處。否則,身家幾十億的高家,有能力詢價,有能力迂迴。



■至於是不是死刑,要看產生的危害,有沒有因此假藥而人死人傷等等,高老闆膽大包天,既然利慾傾心走此一步,也可能算計好了,造假對注射人群產生的危害不至於送她上斷頭臺。

■六十多歲的老孃們,就算破產,估計在國外早就安頓好下輩子優越的生活了,除了獄,生活還是比常人過的安逸。



↙總之,這種禍國殃民的敗類,正義聯盟就應該讓他們全家亡命天涯。支持國家以此為契機,狠狠地幹倒一批假藥停!


蜀小叨


我覺得應該嚴厲處罰這家企業!不能只是罰款了事。

1.企業法人和相關責任人全部抓起來,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審判!他們要向人民和社會一個交代,為什麼這麼肆無忌憚,製造假疫苗,置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於不顧!

2.就跟當年處置三鹿奶粉事件一樣,該坐牢的坐牢,該判死刑的判死刑,立即執行!如果這種禍國殃民的不法行為不嚴厲懲罰,如果不剎住這股罔顧人命,唯利是圖的歪風邪氣,我們就對不起自己的良心和人民的期望。

3.我們要吸取經驗教訓。疫苗生產這樣的大事,不能交給民營企業,而應該全部由國企來辦!民營企業只會把賺錢盈利放在首位,總是不重視自己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為了賺錢,他們就變得瘋狂,偷工減料導致疫苗不合格。要想多賺錢,要麼提高售價,要麼降低成本。售價又不能隨便提高,否則會影響產品的推廣和市場佔有率,於是,為了增加利潤。它們選擇了降低成本,結果,就出現了假疫苗這種事!

疫苗安全很重要,事關很多小孩的健康和生命。馬虎不得!

如果我們花錢了,買的是假疫苗,那我們花錢的意義在哪裡?我們還需要為他們的滅絕人性買單嗎?

這樣的企業真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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