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螢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前天,吳亦凡訴新浪微博用戶王某某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公開開庭審理

新浪微博“揭秘那些破事呀”在去年12月發佈了一條微博,稱“吳亦凡疑似毒癮發作,神情懈怠精神恍惚”還配了一段視頻,微博發出後瞬間上了熱搜榜

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屏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屏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1個小時後,吳亦凡工作室就發佈聲明,澄清視頻內容為吳亦凡參加某品牌活動時的一段視頻節選,“吳亦凡吸毒”純屬造謠、惡意誹謗,將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

工作室雷厲風行,沒有停留在聲明闢謠階段,而是直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新浪微博刪除侵權內容,“揭秘那些破事呀”微博所有者王某某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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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王某某承認微博內容不屬實,發佈類似內容是為了營銷,增加粉絲量來接廣告,表示願意公開賠禮道歉,但自己無力賠償,說起家庭情況還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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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哭能解決問題,法院豈不是兒戲,造謠吸毒的二次、三次傳播已經對吳亦凡產生了極大不良影響,吳亦凡律師當庭表示

沒有調解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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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微博賠50萬?被告王某某可憐嗎?其實並不,因為她不是偶爾造謠倒黴被正主抓住,而是多次造謠“幸運”的只被一個正主抓住

為了吸引關注度,經常捏造一些新聞,還打著圈內人爆料的旗號,11萬的粉絲量和蹭熱搜的曝光度,已經給“被爆料”的明星帶來極大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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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吳亦凡方這次如此強硬,也是因為造謠屢禁不止,這已經是他兩年來第四起名譽維權案,不堪重負之下只能對誹謗採取絕不姑息的態度

2016年6月,小G娜曝出和吳亦凡的聊天記錄、床照,瞬間引爆網絡,剛開始吳亦凡工作室只是通過微博發了兩條簡單的否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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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件持續發酵,一位微博用戶主持了“炮王吳亦凡”的微博話題,還稱吳亦凡“吃喝嫖賭,欠下3.5個億”,這種明顯誹謗的內容已經超出了對吳亦凡私生活的探究

直到某話題的閱讀量已逾4000萬人次,傳播面甚廣,吳亦凡方終於正式委託律師將相關侮辱、誹謗言論發佈者起訴至法院,最終勝訴,判決該用戶賠禮道歉,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維權合理費用12200元

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屏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但這次勝訴似乎沒有起到警示作用,依然有無數網友在網上散播帶有侮辱、誹謗性質的言論,吳亦凡開始了漫漫名譽維權路

2016年10月,訴“天天快報”用戶“不一樣的時尚”公然發佈嚴重侮辱、誹謗吳亦凡的言論《吳亦凡不改人設,召妓召到了日本!》,名譽維權案再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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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更甚,某網友“吳亦凡誘姦未成年”的說法已經涉及違法,嚴重損害了吳亦凡的名譽,最終判決被告向吳亦凡公開道歉,賠償人民幣70000元整,名譽維權案三度勝訴

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屏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四次起訴,但依然無力,已經有如此多前車之鑑,網上還是能搜到大量侮辱誹謗明星的微博

鍵盤俠輕輕敲一行字,事不關己,明星維權卻還要被嘲小氣,走法律程序又要耗費大量時間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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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不是個例,社交網絡普及度越來越高,網友、營銷號說話也越來越不受限

很多明星從選擇無視到現在開始拿起法律武器,即使知道依然會屢禁不止,也要發揮力量維護自己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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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楊洋訴微博賬號“顧年時”名譽權糾紛案勝訴,微博“顧年時”運營者趙某曾發佈題為“楊洋、楊洋團隊及楊洋粉絲做的極品事情”的長篇微博,通過虛構事實、斷章取義及侮辱性的言辭,對楊洋進行了惡意侮辱及誹謗

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屏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但相比明星維權意識越來越高,很多網友還對名譽侵權不瞭解,一邊歡呼自己的偶像維權成功,一邊卻在侵犯別家明星的名譽權

楊洋勝訴後,微博用戶“回嗆”在微博表示支持,“沒準備好法院走一走的都給我閉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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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一個月後,回嗆自己出現在了名譽侵權被告名單上,張藝興方起訴了一批以不堪入目的汙言穢語嚴重侮辱、誹謗張藝興及其家人的賬號,回嗆赫然在列

翻看下來,回嗆的微博裡侮辱明星的言論不在少數,劉亦菲、鄭爽、李易峰等都被罵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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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屏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說造謠楊洋的“顧年時”是一個追星追到瘋魔的謠言傳播者,但自己傳播的時候就像換了個人一樣,簡直大型雙標現場

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屏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謠言傳播極快,而走法律途徑卻需要很久,最後即使維權成功關注度也不如謠言大,傷害已經造成並且不可挽回

網絡不是隱身衣,也不是法外之地,就像吳亦凡三度勝訴時判決書中說的:“以上誹謗超出了公眾人物應當容忍的限度”

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屏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明星沒有義務毫無條件的容忍侮辱謾罵,即使作為公眾人物交出了一部分隱私權也是有底線的

大眾也沒有權利侮辱誹謗任何人,法制時代,一切憑證據說話,否則終歸要付出觸犯法律的代價

就像吳亦凡之前案件的被告人因為沒有執行賠償,現在還在失信名單中,被執行限制高消費令,一旦有規定中提及的消費就將被依法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吳亦凡四次起訴名譽侵權,躲在屏幕背後的人顫抖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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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下積德,法不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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