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社保不繳、少繳?2019年起,怕是行不通了!

单位社保不缴、少缴?2019年起,怕是行不通了!

2019年1月1日起

你的社保將有一個大變化

社保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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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保不缴、少缴?2019年起,怕是行不通了!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看到改革的消息,小魚立馬跑去做功課

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對老百姓來說有什麼直接影響?

現在聽小魚來為你深度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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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的社保徵收政策

根據國務院1999年出臺的《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2011年正式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依然只籠統提出,“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沒有統一的規定,各省份的徵管模式自然不一樣。江蘇省目前企業社保是社保結算,稅務代徵。

根據部分網友反映,有些中小型企業不給員工上社保,更常見的是不給員工全額上社保。

单位社保不缴、少缴?2019年起,怕是行不通了!

改革後的社保徵收政策

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一政策的改革,徹底結束了“五險分徵”的局面。

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費後,權責更加統一,社保費徵收將更加規範化,社保基金的及時入庫能有效保護參保人的權益,同時也會減少甚至杜絕少繳社保的問題。

单位社保不缴、少缴?2019年起,怕是行不通了!

舉個例子

比如,你的實際工資每月有10000元,改革前,部分企業卻按照社保繳費下限5000元來給你申報和繳納社保費,這樣一來,雖然當期你到手的工資會變多,但長遠來看,你的社保權益是受到損害的,至少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會變少。

而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以後,你和單位得按照實際工資10000元交社保。這樣一來,雖然你和企業當期繳納的社保費會變多,拿到手的工資會變少,但長遠來看是划算的,這將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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