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阻礙了教育科技企業與公私教育體系的合作?

是什麼阻礙了教育科技企業與公私教育體系的合作?

文 | 參差君

近年來,教育科技類企業逐步成長,成為教育供給側改革的有力支持者。教育科技行業不僅是極具潛力的領域,也是一個年輕、尚未成熟的行業,充斥著初創企業和年輕創業者。

日前,由北京大學中國教育財政科學研究所王蓉教授主編的《中國教育新業態發展報告(2017)——基礎教育》藍皮書引發業內關注。藍皮書以2017年中國教育財政家庭調查數據為基礎,對我國的民辦學校、校外培訓、在線教育服務與購買進行了實證分析,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民辦國際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公辦學校的教育信息化應用及教育科技企業進行案例研究,深入描述了當前我國基礎教育新業態的特點與問題。

藍皮書聚焦於教育科技企業與公私立學校合作的背景、環境、過程與挑戰,同時闡明“互聯網+教育”的新業態在現實中的具體情況及其對於我國教育體系的可能影響。

教育科技企業在教育實踐中的參與,已經切實顯示出其作為教育系統組織形態改變者的潛力。如果將實體學校作為傳統和主流的教育業態,那麼教育科技公司在“怎麼提供服務”方面與實體學校存在著顯著的差異,也在促使實體學校自身發生改變。

實體學校往往有固定的校址、提供綜合性的標準化的課程體系,接受政府規制下的生源分配,按照班級、年級組織學生。而教育科技企業往往針對特定的教育項目,對教育過程進行更加精細的拆解和專業化分工。由於這些企業按照資源、教、學、練、測、評、管理、招生等各個環節進行業務佈局,傳統的教育已經被解構,在這個過程中也已經形成了教育產業鏈。

雖然教育科技類企業已在直接面向學生和家長的領域取得了廣泛認可和初步的商業成功,但在與政府、公立學校、私立學校的合作中步履維艱。

從學校角度來看,學校若要成功與教育科技企業合作,需要具備一些基礎性的條件。為了實現對教育信息化產品“從買到用”的轉化,學校應該在教學、管理、資源配置、教師發展和激勵方面作出相應調整。

首先,學校內部要就教育變革達成共識,教師、學生及其家長和管理者要認同變革的目標,形成“教學共同體”。

其次,為了適應教育信息化產品的引入,學校要進行內部結構調整,改變教學流程。最後,學校一定要合理投入,並輔之以相應的人員調整。

藍皮書指出,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之一是體制內教育創新未考慮用戶需求,缺乏系統性的部署。另外,教育產品服務的使用者和購買者相分離,導致購買的產品無法滿足需求。

教育信息化產品的購買者往往是政府教育信息中心,而使用者是學校和教師。這種購買者與使用者的分離導致進入學校的產品往往不是學校和教師希望購買的產品。

此外,教育系統不同學校的需求差異大,很難通過同一款產品或者服務得到滿足。這種差異化的需求最好通過分散決策的方式來解決,而不是政府的統一採購。

在業態變遷和供給側改革的視角下,各供給主體在“怎麼提供服務”與“提供什麼服務”這兩個維度上的變革推動力具有同樣的重要性。

在教育領域,這兩個維度對應的就是“怎麼教”和“教什麼”的問題。“教”什麼的變革更加複雜;而較之“教什麼”這一維度,教育技術力量在“怎麼教”這一維度上發揮影響可能更為容易。

我國教育模式的基本特點不僅僅在於“以教師為中心”,更重要的在於固化的課程結構和固定的教材、固定的課時及其背後統一的制度安排,包括國家統一的教材制度和高考制度。教育信息化主體同樣也是在這樣的約束條件下發揮作用的,並且不可避免地受到教育總體改革中遇到的理論與實踐分離的挑戰。

當前,教育技術變革促使新型教育服務模式產生髮展的影響力、促使教育供給側改革的影響力,雖然已經初現端倪,但仍然是局部性的。教育技術尚沒有成為中心性的、主導性的改革力量。如何進一步推動信息技術支持下的教與學的創新,仍然是一個有挑戰性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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