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透露:借条上有这2个字,打官司起来稳赢

许多债主怕打官司有三个原因:原因一,打官司起诉对方就必须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这样自己还得两头跑很累人;2,一开始打官司要不菲的律师费,这钱花的冤枉。其实呢,你们不用过于担心,借钱的时候写的借条上就要写详细,避免出现这些麻烦 ,办法如下:

律师透露:借条上有这2个字,打官司起来稳赢

借条上写明诉讼时的法院所在地

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居住城市不同,有官司纠纷就必须要被告所在城市打官司,那势必增加诉讼成本,劳神费力还费钱。不要别急,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当然了、前提是不能违法当地级别管辖或者专属部门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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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借条上写清楚谁来承担违约打官司的律师费

可以在合同或者借款协议中根据当事人自愿,如果合同中的当事人愿意约定好,比如强制要求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诉讼费,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一般法院会判决由违约方来承担合理费用。但是法院对这个约定审核比较严格,会强制要求明确写明是“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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