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關註:春節玩多大輸贏的牌麻將會被治安處罰?

春節親朋好友聚在一起,難免想打個牌搓個麻將,提醒大家適度娛樂可以,但要避免涉賭,否則可能被處罰!

都在關注:春節玩多大輸贏的牌麻將會被治安處罰?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有關規定看各地的治安處罰規定。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不要突破上限,小編是山東的,經瞭解山東的賭博治安處罰規定是:《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試行)》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問下“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標準嗎?

沒有標準,但是少量原則上應該是不突破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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