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朋友圈、微博、QQ空間等
成為了很多網友情緒宣洩的場所,
但是網絡上千萬不要任性!
最近,玉林北流一男子在微信群內發文,
揚言要“炸政府”。
這是在開玩笑嗎?
這玩笑開得有點大......被拘留了!
7月14日,北流市公安局清水口派出所查處一起擾亂公共秩序案。在微信群中揚言炸政府的違法行為人戴XX被送至拘留所執行拘留。
7月13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網名叫“小釗”的網民在一微信群中發佈“準備買好炸藥,炸某某政府了……”。民警經過調查,發現“小釗”是清水鎮的戴XX。辦案民警陳全通過電話聯繫到戴XX,向其講清利害關係。7月14日,戴XX到清水口派出所投案自首。
戴XX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北流市公安局依法給予戴XX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民警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上網時請遵守相關法律,文明上網。
這樣的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相關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所以,
我們更需要知法守法!
關於我們
圖文整理:張宗海
閱讀更多 玉林晚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