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党员小故事」我是“公诉人”,我为公益诉讼“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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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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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小故事”第四期

今天我们推出“党员小故事”第四期,这里是“检察三人行”座谈录制现场,本期我们邀请了第四期党员作为座谈嘉宾。

梅州兴宁:「党员小故事」我是“公诉人”,我为公益诉讼“仗义执言”

林国云

性 别:男

年 龄:70后

所属支部:兴宁检察第四党支部

让我们掌声欢迎林国云同志。

梅州兴宁:「党员小故事」我是“公诉人”,我为公益诉讼“仗义执言”

林国云同志

大家好,我是林国云,非常高兴参加“党员小故事”系列节目。

梅州兴宁:「党员小故事」我是“公诉人”,我为公益诉讼“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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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是您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之一出庭庭审的照片。看新闻和报纸报道,该案是梅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林国云同志

对。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授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定职责,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能跟我们分享一下这个案件吗?

林国云同志

当然可以,这是公开审理的案件。事情是这样的,刘某伟在山上拜祭引起森林火灾,导致包含121亩未成林地的省级生态公益林在内的195亩林地受损。其放火的行为造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兴宁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依法赔偿恢复植被所需费用。

虽然近几年来火烧山的事件减少了很多,可每年都有发生,特别是清明前后,一个大家习以为常的拜祭习俗,因为不上心,导致林木被烧毁。

林国云同志

在这里我就顺便叨唠一下,拜祭先祖是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的一种方式,可一定要文明祭扫、绿色祭祖,以免破坏生态环境。《刑法》可是规定,放火罪,放火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失火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您真是时刻不忘工作,在我们的节目里也植入普法,小编回去一定转告家人和亲戚朋友们。看了您的信息,您是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也是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书记,您有什么“秘籍”去演活双重身份?

林国云同志

首先这两个身份是不相矛盾的。我打个比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助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早日实现。不管是科长还是支部书记都有义务在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大家依法履行好民行科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职能,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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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要强调一下,两个小编可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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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暴露了我们两位小编都不是党员的身份。您的党龄有十七年之久了,再过一年就“成年”了,有发生过什么趣事吗?

林国云同志

小编在暴露我的年龄。讲一件趣事吧,不过是入党之前的事情了,说起来还有点不好意思,我曾经两次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但均被拒之门外,哈哈哈哈……我很感谢这两次“被拒”,在深刻自省之后发现自己离共产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过我始终坚信通过努力,不断提升自我,向共产党员靠近,终有一天会加入到中国共产党这个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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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起了小编的好奇心,那您最后是怎么入党的呢?

林国云同志

我是1995年来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的,先在刑检科工作,忙碌的工作让我倍感充实。一晃就几年过去了,直到有位老党员对我说小伙子你挺优秀的,有没有入党呀。得到老党员的称赞让我倍感欣喜,第二天就把沉甸甸的入党申请书交给党支部。最后终于得到了组织的认可,非常荣幸在2001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努力了梦想就一定会实现。时间过得特别快啊,谢谢您跟我们分享他的“党员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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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您有什么目标、或者是对自己的承诺呢?

林国云同志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会以入党“三申请”的执着,以法律之剑,行“公诉”之权,维护法律、社会的公平正义。也谢谢两位小编,辛苦了。

本期节目到这里结束

下周同一时间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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