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桃源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

7月24日,桃源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楊某初、陳某建等10人分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不等的刑事處罰。

掃黑除惡!桃源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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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楊某初、陳某建等10人均系長期在桃源縣沙坪鎮蘆花及周邊一帶專門從事殯葬服務的道士,相互熟識,2005年起,為壟斷該區域的殯葬服務市場、阻止外地道士承攬業務,該10人逐步形成了較為固定的道士職業惡勢力團伙,將該區域的殯葬服務市場予以劃分,由團隊成員按居住區域把持殯葬業務,互不競爭,對在本地承攬業務的外來道士,採取攔截、毆打、恐嚇、辱罵的方式驅逐,迫使外來道士不敢在當地從業。

2005年 5月,楊某初等人在桃源縣沙坪鎮紅官村與蘆花居委會(原蘆花潭鄉)交界處的公路上,持械攔截剛在蘆花鄉太平村從事完殯葬業務的楊溪橋籍道士張某放,並對其實施毆打,毀壞打醮工具若干;2010年12月,楊某初等人在原蘆花潭鄉墟場渡槽附近攔截剛在原蘆花潭鄉向陽村從事完喪葬道士服務的外地道士王某福,對其言語威脅、恐嚇,致使王某福之後再也不敢到該地從事道士服務;2016年下半年,代某邀集楊某初等人在桃源縣原龍虎鄉官莊村與馬家坪村交界的橋上持械攔截剛在該地從事完殯葬服務道士林某發,因林某發事先得知消息後更改回程路線才得以脫身。

2018年2月初,楊某智得知外地道士林某發在桃源縣沙坪鎮老屋棚村承攬殯葬業務,便與團伙內負責該區域的被告人楊某初商議糾集人員在沙坪鎮向陽水庫堤上持械攔截並毆打林某發,以示教訓。後林某發及同行道士乘坐三輪摩托車到達該處,楊某初等人持械攔停了該三輪車,持釘錘將該三輪摩托車的前擋風玻璃、大燈、油箱等處砸壞;毛某友等人將林某發的道士工具任意損毀並丟棄。楊某初等人強行將林某發拖下三輪車,並和同夥對林某發實施毆打,致使林某發受傷。期間,楊某智等人在旁助威,並多次對林某發及其同行人員進行言語辱罵、威脅。事後,陳某建將林某發的一面大鼓及鑼帶走。經鑑定,林某發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評定為輕微傷。

經法院審理認為,楊某初、陳某建等10人均為逞強鬥狠,無事生非,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致1人輕微傷;持兇器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遂作出如上判決。(記者:劉璽東 通訊員:餘傑 李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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