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扣分太多,重考駕駛證就能免除處罰?真相竟然是……

近日,小編在網上看到:有些車主分享“逃避處罰”妙招。其中有一條是針對駕駛證註銷後,重新考取駕照,就可逃避處罰…… 真的有這樣的事情嗎?

重考駕照逃處罰?

所有被註銷、需重考的駕駛證,都必須將違法罰款、記分記錄清除,才能夠重新申領駕駛證。

據瞭解,很多考到駕駛證的駕駛員因為長期不開車或平時很少開車,忘記駕駛證需要年審或換證,或是吸毒、超速等等原因,被交警車管部門註銷了駕駛證。

有個別駕駛員,因為駕證交通違法被記分值或是罰款較多,索性不參加年審,打算在駕駛證被註銷後,以重新申領駕駛證的方式,來逃避罰款、記分處罰。

車管提示

這種逃避手段行不通!

現在駕駛證檔案編號已經與身份證信息聯網。只要申領駕駛證,就會導出原來所有駕駛證信息。不管什麼原因導致的駕照被註銷,只要駕駛員重新申請考試,原有的駕駛證違法信息仍將與駕駛員本人“掛鉤”。如果不清除駕駛員原有的交通違法罰款、記分記錄,那麼,就無法重新申領新的駕駛證。

延伸閱讀

駕駛證註銷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註銷後可恢復”,駕駛人只要到車管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就可正常辦理換證手續

另一種則是“註銷後不可恢復”,駕駛人需參加科目一、二、三的考試,重新考取駕駛證。

哪些情況會被註銷駕駛證呢?

1、駕駛人死亡;

2、提出註銷申請的;

3、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申請的;

4、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5、因漏驗會註銷駕駛證;

6、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7、年齡在7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8、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9、駕駛人涉毒的情況下也會被註銷駕駛證,其中包括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

10、正在採取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及社區康復措施的;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駕駛證被註銷怎麼辦?

機動車駕駛證被註銷後可以再次申請,是否需要再次考試依據註銷原因而定。

139號令第二十四條規定:駕駛證因超期未換證、未提交體檢證明、本人申請註銷、本人身體條件暫時不符合規定等原因被註銷的(但不包括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的),可以直接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考試通過後即可獲發機動車駕駛證。

139號令第七十七條規定:駕駛證因超期未換證被註銷後兩年內,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恢復駕駛資格。70週歲以上駕駛人或C5駕駛人因未提交體檢證明被註銷駕駛證,且駕駛證未超出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提交體檢證明後即可恢復駕駛資格。

原來,拿到駕照以後,要在一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提交身體證明以及按時更換駕駛證。

根據交通法規定,駕駛人必須在駕駛證有效期到期前90日內申請換領駕駛證。那麼,駕駛員由於某些特殊原因如出國、遷居,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換證,又該怎麼辦呢?

駕駛員可以在駕照審驗有效期內向駕照核發地車管所,申請辦理延期換證手續。延期期間內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且申請延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申請延期換證時,所提交的材料除了身份證複印件兩張(正反面)以及駕駛證複印件(正副本)以外,還需要提交延期事由證明,如出入境有效簽證、戶口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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