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会”邪教组织凭什么控制人?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门徒会”邪教组织产生以来,其传播速度就很快,渗透进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村庄。近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虽多次对其进行打击,但在广大偏远的农村地区其影响力仍然存在。

人一旦陷入其中,就会在思想、行动等方面受到“门徒会”邪教组织的控制,想要摆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最终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给社会带来动荡不安。总体来说,“门徒会”邪教组织主要通过组织控制、精神控制、利益控制、情感控制等四个方面对其成员进行控制。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门徒会”邪教组织已经建立起了严密的组织体系,上线对下线具有绝对的指挥权,且下线无权知晓上线的事务,实际上形成了一种人身依附关系。“门徒会”邪教组织设有总会、大会、分会、小会、小分会、教会、聚会点等7级机构,分别用英文字母A、B、C、D、E、F、G代表7级组织机构。总会为最高组织,下设大会7个,大会下设分会7个,依次类推,形成所谓的“七七制”。同时,“门徒会”邪教组织小分会以上组织均由主执、配执、慈管组成“三肢体”,来管理各基层组织的事务。

这种组织体系,加上“异地任职”“晋级考试”等管理措施,使“门徒会”邪教组织内部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人一旦陷入其中,就会脱离社会大圈子,走进相对封闭禁锢的思想小圈子。同时,“对上负责”的制度加强了对成员的控制。比如,“门徒会”邪教组织主要头目许明朝出狱后,全国各地大会头目先后前去看望,送钱送物,可见控制力之强。

强化对成员的精神控制是“门徒会”邪教组织非常重视的一个方面。“门徒会”邪教通过“见证”、“神迹”等各种宣扬,刺激群众的好奇心,吸引群众加入;要求加入者学习歪理邪说,形式上做各种“祷告”,增强参加者对“门徒会”邪教组织的信任。不仅如此,“门徒会”还动员参加者外出“传福音”、“开新工”,教唆他们与家庭隔离;鼓吹“灾难论”、“末日论”,强化“门徒会”人员的恐慌心理,威胁他们不得中途退教等等,以此从精神上控制 “门徒会”人员。一旦接受其歪理邪说,参加者就会用“门徒会”歪理邪说解释自已、他人和社会,最终成为一名痴迷者。 在襄阳,痴迷“门徒会”的刘宗保夫妇,在短短一个月内接连跳河自杀,原因是由于经常不吃不喝导致精神出现崩溃。

利益控制 是“门徒会”邪教组织自传播之日起,就非常注重的一方面,并且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来,“门徒会”邪教组织推行“亏补赚交”的敛财模式,疯狂地聚敛钱财,数额相当巨大。据掌握,仅在十堰市郧西县,“门徒会”邪教组织通过“亏补赚交”模式,2011年至2014年期间,敛财高达4000多万元。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部分“门徒会”人员以此为业,成为谋生的一种手段。

最后一方面就是情感控制, “门徒会”邪教组织传播之初,就大力推行“周济法”,帮助有困难的“门徒会”人员,对家庭贫困的群众给予小恩小惠,以此来蛊惑人心。后来又发展到对外出“传福音”的骨干进行“照顾”和“补贴”,对被依法处理的骨干进行重点“看顾”,现在又积极推行所谓“精准扶贫”,与党和政府争夺人心等,不仅扩展了拉拢人员的方式,同时也增强了凝聚力。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中国人非常注重感情,特别是在困难的时候有人帮助,当事人容易感恩戴德,形成强烈的报恩意识。“门徒会”邪教组织通过这种情感投入,刺激并引导成员的效忠意识,成功地将其牢牢控制。一些“门徒会”人员即使认识到“门徒会”邪教组织的邪恶,但在感情上仍不愿意摆脱,给帮教工作增加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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