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9 09:32:37
昆明信息港(昆明日報 記者李丹丹)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雲南省行政機關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實施辦法》(下稱《辦法》),明確提出,各州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一次。
為讓人民群眾“看得見”“聽得懂”“信得過”,《辦法》明確,政策文件解讀工作堅持“誰起草、誰解讀”原則。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門是政策解讀的責任主體。以政府或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的重要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門組織做好解讀工作;以政府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文件,由制發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多個部門聯合起草、聯合發文的,由牽頭部門組織做好解讀工作,其他部門配合。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應積極採取參加新聞發佈會、接受訪談、撰寫文章等多種方式,帶頭解讀政策,傳遞權威信息;各州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一次。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一次;其中,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的省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3次。
《辦法》提出,解讀形式包括各地各部門負責同志撰稿解讀、專家解讀、政策問答、在線訪談、媒體專訪、答記者問、新聞發佈會等。
閱讀更多 昭通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