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朋友公司裡一個老員工犯了個錯,給客戶的合同錯漏百出。
他這次用的合同是拿之前和另一家公司籤的協議改的, 頁眉還寫著別人的名字。舊合同是美元,這次要用人民幣,他想也沒想,就寫了個天文數字。
簽約方有四個,他要了兩份簽字原件,拿到手之後都不知道怎麼分。
客戶心大,也沒仔細看,簽完字才發現,一個電話打到老闆手機,還想不想幹了。老闆氣得在辦公室裡拍桌子,扣了他半年獎金。
老同事不服氣,又理虧,午飯時間和幾個老熟人抱怨,誰不會犯錯,別人犯了錯,道個歉就完事了,憑什麼我犯了錯就要扣錢。
大家紛紛安慰打岔,但看得出來,大家都覺得老闆的做法沒什麼不對。
後來,和HR總監聊起這件事,她說了一句話,我印象特別深:
如果倒退十年,可能所有人都會站在同事這邊,年輕嘛,誰還沒犯過點錯呢?可年紀越大,越沒人原諒你的失誤。
二十幾歲的錯誤,沒有差別。可到了三十歲,有些失誤就成了低級錯誤。
混職場就是一場逆水行舟,隨著年齡的增長,人們對你的期望越來越高了。 很多二十幾歲的藉口,三十歲就不能用了。
經常和朋友聊起,在職場,應該怎麼樣面對激烈的競爭。
朋友壞笑著說了一句話:把最容易的事兒都交給他。這樣他就覺得,躺著就能把錢賺了。然後,他混著混著就把日子混沒了。
一聽我們都笑了。其實,我們每天都是這麼給自己催眠的吧。
既然有好賺的錢,幹嘛非要吃苦受累。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不是你的事兒,瞎操什麼心。
說實在的,這句話真的說服不了我。
今天不是你的事兒,不代表明天不是你的事兒。怕就怕等到有一天,該你承擔的時候,發現自己什麼也承擔不起。
周鴻禕這人我不太喜歡,但他說過一句話,我很認同:你混日子就是在混自己。
現在很多大公司混的人很多,你年薪10萬,在公司混十年,能混老闆100萬。
這100萬,對老闆來說,算不了什麼。但你荒廢了十年。100萬能彌補嗎?
一百多年前,達爾文提出了進化論。
這個世界一項殘酷的規則橫空出世,叫自然淘汰。別人都進化了,你即使什麼都沒做,還是分分鐘在落後。
歲月真正的可怕從來都不是腰間的肥肉和眼角的魚尾紋,而是世界對你越來越小氣。
少不經事,年輕氣盛,年輕嘛,很容易被體諒。可是,30歲之後,20歲的藉口就不能用了。
該懂的事兒你不懂,該明白的道理你不明白,別人就覺得你是在撒潑耍賴。
我知道,長大有多難受,但沒有人可以逃避成長。
那些30歲之前過得舒服的人,30後沒幾個不受罪的。
那條看似順利的捷徑,不過是把坑挖在了最後。可是,年紀越大,體力越差,從坑裡爬出來的難度也就越大。
所以,別總顧著眼前,想想以後,你可能真的會一夜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