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誰能爲你做經費支付人?

不管是申請日本語言學校還是申請研究生,入國管理局均要求赴日留學生提供經費支付人。因為經費支付人要支付留學生幾年的留學費用,因此入管局對經費支付人的審核也越來越嚴格。

今天,咱們就來說說誰能成為赴日留學生的經費支付人。

日本留學:誰能為你做經費支付人?

一、自己

自己做經費支付人,出具資料最少,因此是有工作經驗學生的理想方式。但是,自己做擔保有一定限制,並非大家想象的那麼簡單。

滿足畢業3年以上,工作滿3年。

理由是,入國管理局要求開具過去3年收入證明,而且要在最後一年達到年收入10萬且擁有20萬凍結存款。這對於很多國內剛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很難達到,即使勉強可以,能否讓入管局信服也是一個難點。

二、在日親屬

日本留學:誰能為你做經費支付人?

有些同學的表哥、表姐或者姑姑、姨媽在日本擁有永住權,因此希望親人給予經費支付。理想很豐滿,現實極其骨感。此類親屬關係不容易得到入管局的首肯。因為在家屬或親戚擔保的關係上,入管局的判斷基準是“以社會常識來判斷雙方之間是否存在確定的經濟擔保關係”。以東京地區的留學生所需要擔保的費用來看,每個月生活費10萬日元,一年則是120萬日元,再加上一年的學費70萬日元,則經費支付方每年要承擔近200萬日元的費用支出。常識上來講,非直系血親是不可為的,因為親戚在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生活費用的基礎上,不太可能拿出那麼一大筆錢支付留學生費用。

因此,日本入國管理局的審查基準一般把血親經濟擔保人規定在二等親以內。

三、在日朋友

有些同學認為經費支付人只要是給繳納學費和住宿費的都可以擔當。就會出現很多認為“我在日本的男朋友”、“我的日本男友”、“我日本朋友”等關係的人做經費支付,這真的是異想天開了。因為根據日本法律,他們根本不具備成為經費支付人的資格。經費支付人必須與留學生存在法律可認定的家庭關係,比如夫妻。

四、父母、配偶、兄弟姐妹

日本留學:誰能為你做經費支付人?

入國管理局傾向於由申請者的直系親屬來擔任經費支付人,例如: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原因很簡單,在日本社會家庭“核家庭”化的發展趨勢中,除父母和子女的血緣關係外,大家族成員之間的關係越來越疏遠。要讓入管局相信申請者的父母、配偶之外的人為其提供留學費用,實在有些強人所難。

值得一提的是,父母應是沒有到退休年齡,有穩定、連續高收入,才能獲得入管局的信任,獲得在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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