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獨生子女帶薪護理老人 一年可達15天

7月26日舉行的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新修訂的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與1989年通過的《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權益保護條例》相比,此次修訂,強化了政府主體責任,健全了老齡工作體制,完善了老年人權益保障和養老服務機構相關機制,同時還對現實熱點問題進行回應,對備受關注的父母生病住院子女護理照料時間等進行了明確。

“通過對條例的修訂,解決四川老年人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讓老年人更好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多位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表示。□本報記者劉佳

“一大突破” 子女帶薪護理時間最長15天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新修訂條例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記者注意到,新修訂的條例,從一審稿“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到最終明確獨生子女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不超過7日,變化非常大。“這是一大突破。”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陽運逵說。

社會優待 “錯峰出行”可免景區門票

新修訂的條例規定,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旅遊景區,對年滿65週歲老年人免收門票;對不滿65週歲老年人,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免收門票,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實行門票半價優惠或者免收門票。老年人憑身份證或者老年人優待證等有效證件享受相應優惠。

“‘錯峰出行’也可以享受景區免票的福利,值得點贊。”63歲的成都市民張躍說。

新修訂條例還鼓勵對非高峰時段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老年人實行免票,規定對落實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票的企業應當給予相應補助。同時規定,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公園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根據其功能、特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老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對老年人反映迫切的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等宜居環境改造,新修訂條例給出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快推進坡道、電梯、公廁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設施的無障礙改造,並在公共場所設立無障礙標識,推進符合電梯增設條件的公共場所加裝電梯。

關愛扶助 失獨老人優先入住養老機構

新修訂條例加大了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關愛扶助,明確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發放特別扶助金,應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院護理補貼保險制度和居家養老服務支持制度,根據老年人意願,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優先安排入住養老機構。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李發強近日專門對失獨家庭的老年人進行了調研,他認為,失獨家庭是計劃生育政策中最特殊的家庭,在特定政策條件下,他們積極執行獨生子女政策,給他們特殊的關愛扶助,非常必要。

激勵機制 為老年人提供志願服務

新修訂的條例提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為老年人提供志願服務的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單位、社會組織、個人等為老年人提供志願服務登記制度,探索完善為老年人志願服務激勵機制;鼓勵引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依法成立的志願服務組織、老年人組織和慈善組織等組織和個人積極為老年人提供志願服務;倡導有志願服務能力和意願的老年人通過結對幫扶、鄰里互助,低齡老年人為高齡老年人、健康老年人為失能及殘疾老年人服務等形式提供志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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