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陸路政大隊及時查處破壞公路設施違法行爲

2018年7月11日,曲陸路政大隊路巡人員在正常巡查至曲陸高速公路K38+900(陸良至曲靖方向)處,發現有施工機械在高速公路旁邊從事施工作業。路巡人員迅速停車查看,發現當事人方喬德在高速公路安全隔離設施旁堆放建築石材及廢舊木材,導致公路隔離設施被損壞。大隊巡查人員及時制止了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告知當事人破壞公路安全隔離設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二條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公路附屬設施的嚴重違法行為,而且容易引發行人、牲畜等上高速公路,給周邊群眾和高速公路通行車輛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通過宣傳教育,當事人認識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表示願意

接收處罰,並立即清除了堆放在高速公路安全隔離設施旁的石材和木材,現場恢復了被損壞的公路安全隔離設施,向路政執法人員寫下保證書。

曲陸路政大隊及時查處破壞公路設施違法行為

隨後大隊路巡執法人員還向當事人及圍觀群眾進行公路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同時也請廣大群眾提高愛路護路意識,若發現盜竊、損壞公路設施的行為,積極向路政部門報案,曲陸路政大隊也將加大查處損害公路違法行為的力度。

(東部支隊曲陸高大隊 吳鴻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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