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兩名男子因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拘留

東南網寧德3月7日訊(本網記者 葉伏國 通訊員 蘇婷婷) 遇到民警執法,作為市民,大家要做的首先是配合,可是寧德蕉城兩名男子,酒後動手毆打他人不說,居然用拉扯、撒潑、侮辱、威脅等方式阻礙民警執法。

據瞭解,3月5日,張某通醉酒後無故毆打蕉城區某KTV工作人員。接警後,城南派出所民警在依法傳喚張某通過程中,張某通夥同其朋友遊某既拒絕接受傳喚,還用拉扯、撒潑、侮辱、威脅等方式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

事後,張某通因阻礙執行職務、尋釁滋事被蕉城警方依法各處以行政拘留八日的處罰,合併執行行政拘留十六日; 遊某既因阻礙執行職務且存在從重處罰情節,被蕉城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民警提醒,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配合民警執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警察執法。在遇到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任何公民都有義務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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