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鄰居因口角引發糾紛 法官盡心調解握手言和

在看牌過程中發生爭執,相互毆打引發糾紛,雙方各不相讓。7月16日,賓陽縣法院思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鄰里糾紛案。

64歲的韋某與47歲的何某原本是兩家相鄰不遠的老鄰居,關係一直不錯。2016年7月,兩人在村裡的球場看別人打牌的過程中發生了爭執。一開始雙方僅僅是發生口角,後來矛盾不斷升級,演變成相互毆打,導致雙方各有損傷。

糾紛發生後,村委幹部和派出所均出面調解,但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雙方的關係進一步惡化,並最終走上了法庭。2017年6月,韋某以何某侵害其健康權為由訴至賓陽縣法院思隴法庭,要求何某賠償各項損失7000多元。

何某在收到韋某的起訴狀後,以韋某罵人打人在先為由不予賠償,不同意調解,並表示不再理會韋某,和韋某老死不相往來。

受理案件後,思隴法庭承辦法官首先前往當地派出所調取了詢問筆錄,具體瞭解案件事實。同時,為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分清是非曲直,承辦法官下鄉邀請村幹部一起前往調查。調查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表示互不相讓。

因雙方當事人積怨已深,鑑於雙方當事人言辭尖刻,情緒激動,承辦法官希望雙方的家屬對兩人進行勸解,並希望雙方家屬到庭參與調解。庭審中,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各自辯解,認為錯誤不在自身。庭審結束後,經過法官的釋法析理以及家屬的勸和,雙方當事人的情緒恢復了平靜,承辦法官認為仍有調解的可能。

為防止矛盾激化,承辦法官採取背靠背的調解方法,分別前往韋某和何某家中調解,一邊穩定雙方當事人的情緒,講解鄰里和睦相處的好處,一邊向他們講法悉理,對雙方存在的過錯進行法律解釋,講清案件處理的利害關係。

經過承辦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說法,雙方終於達成共識:何某向韋某表示歉意,並當場賠付韋某4500元,韋某表示接受何某的道歉和賠償。雙方在最初的針鋒相對到握手言和的過程中,明白了鄰里和諧更加珍貴的道理。最後,雙方當事人均表示,今後如再發生矛盾,也一定以和為貴,畢竟遠親不如近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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