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丟了財物的失主vs受了委屈的店家,矛盾如何化解?

編者按:購物時丟了東西,這樣的事情在我們生活中比較常見,一方面是財物丟失焦急萬分的失主,一方面是受到汙衊委屈萬分的店主,憤怒、懷疑、猜忌……負能量逐漸堆砌;不安、對抗、甚至動武……讓雙方都遊走在違法的邊緣。

我們不僅發問,為何不能多一些換位思考?為何不能多一次冷靜溝通?為何不能多一份文明理性?

01

劍拔弩張 雙方僵持不下

2月21日11時許,田二河居民歐陽女士和自己妹妹在林女士經營的某內衣店購物後離開,隨即發現自己的挎包不見了。

經過簡單回憶,歐陽女士認定是在林女士店內購物時,將挎包遺失在店內。二人返回林女士店內,要求歸還挎包,但林女士拒絕承認拾到挎包。雙方發生爭執,多名家屬參與,場面一度失控。

丢了财物的失主vs受了委屈的店家,矛盾如何化解?

混亂的現場

02

民警調停 尋線追蹤

二河派出所民警趕赴現場後,一方面穩定雙方家屬情緒,並針對挎包遺失這一矛盾點展開調查。根據歐陽女士反映,包內有一部手機,民警多次撥打該手機,一直處於接通狀態,但林女士的店內並無手機聲響。

為了儘快查明此事,民警根據歐陽女士來回的線路,調取沿線監控視頻,並與其仔細回憶每一個細節。

就在調查期間,二河街上一家正在舉辦婚宴的家庭主動將一挎包交到派出所。經核對,正是歐陽女士遺失的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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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線走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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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周邊群眾

03

完璧歸趙 雙方握手言和

當日,歐陽女士在店內購物後,走到二河街上一家正在辦婚宴的門口的大棚內休息,順手將購物袋和挎包放在旁邊的座位上,起身時只拿了購物袋,卻忘了拿包。東家撿到後,以為是自己賓客遺失,當賓客均離開後,就第一時間將挎包交到了派出所。

事後,歐陽女士對自己魯莽的行為懊悔不已,並在派出所內向林女士道歉,雙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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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內握手言和

次日,當事人還特意製作了一面錦旗贈與派出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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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示

在外購物時,請妥善保管好自身財物,店主也應該盡到提醒職能。對於有條件的店家,建議安裝監控探頭,加強店內保衛,完善安防措施,同時關鍵時候還能自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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