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161天,執結22年「硬骨頭」案件

長沙市芙蓉區法院一紙司法建議函,161天執結22年“公職老賴”積案,獲多方點贊。

建立正確期望值

執行終結22年積案

“激動、感動、感恩!法院採取鐵腕手段結積案。6個月!22年……”近日,替當事人領取被拖欠數十年的執行款,代理人蔡健給芙蓉區法院執行法官楊騏銘發送一則266個字的感謝短信。

此案源於一起買賣合同糾紛。

23年前,武漢寶利德(遠東)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將常德市華安工貿實業公司、常德海外聯誼會和常德市某黨政機關訴至法院。

經法院一審判決,由被告支付原告100萬餘元欠款。

22年過去,法院判決成一紙空文。原告不斷信訪投訴,期間更換多名案件代理人。

2013年,蔡健接手該案:“常德市華安工貿實業公司早已歇業,常德海外聯誼會是社團組織,無履行能力;常德市某黨政機關是最後的希望,卻已換過多位負責人。”

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今年1月10日,長沙中院採取交叉執行方式,指定芙蓉區法院執行該案。

“破案關鍵在於,打通交流渠道,尋找集合點。既讓申請人充分了解執行的程序及風險,也讓被執行人明白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後果。”芙蓉區法院執行局局長顏斌說,助推申請人建立正確期望值,是“破案”第一步。

3月13日上午,蔡健第二次來到芙蓉區法院,“法官細細為我清算一筆債,或有希望一次性領取百餘萬元欠款,或盼著遙遙無期的400餘萬元本息。”

法官於情於理於法分析,3天后,申請人做出抉擇:一次性領取欠款本金,放棄其它要求。

一紙司法建議函

161天啃下“硬骨頭”

“申請人已建立正確期望值,第二步,就是攻破被執行人防線。”楊騏銘如實說。

3月14日,芙蓉區法院向常德市委、市紀委、市政府發送《工作建議函》,請求督促涉案黨政機關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收到建議函後,被執行人主動聯繫法院,面談解決方案。

6月23日,雙方簽署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在協議生效後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給付執行案款145萬餘元,申請執行人自動放棄利息和遲延履行金等。

1月19日,芙蓉區法院立案;6月29日,案件執結。

161天內,蔡健來了3次法院,給法官發過31條溝通短信,“法院辦案的智慧和魄力,當地政府重視的態度,讓我感受到了司法為民的溫度。”

破解“公職老賴”案

亟須統籌和嚴厲追責

“目前,芙蓉區法院無一例‘公職老賴’案。”顏斌說,涉黨政機關執行案明顯減少,歷史積案得以消化。

在全國政協委員、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看來,該案的順利執結,不僅體現了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更彰顯了在法治湖南建設中,黨政機關尊重法律,敢於面對、勇於擔責、積極履職,維護司法公信力的態度。

“政府走法治道路的重要標誌之一是帶頭尊重司法,認真服從和履行生效的司法裁判。針對少數持權傲法的人,俗稱‘公職老賴’,亟須統籌和追責。”湖南師範大學法學教授黃捷指出,個別政府機構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且有規避執行、躲避執行行為的情況,法院要及時發出“擬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警示,可按照行政訴訟法的法律規定將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情況予以公告;亦可向監察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

“行政機關要率先做法治模範。”黃捷建議,要構建司法執行的現代網絡聯動機制,尊重司法的文化氛圍,合力破解執行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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