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貸款和騙取貸款的性質一樣嗎?

雖然從字面上看,似乎差距不大,但是,對照法律,細細思考就不難發現,兩者是存在本質區別的,其根本區別,就在於主觀意志方面。

對詐騙貸款來說,就是從想獲得貸款的那一刻起,就沒有想過要還,就在主觀騙取貸款,就想惡意佔有這些貸款。那麼,從法律角度來講,就是主觀惡意佔有,其性質就十分惡劣。

對騙取貸款來說,從主觀上講,是沒有惡意騙取的意思的,是想守住誠信的,只是因為客觀原因變化或者主觀能力的不足,導致貸款無法償還,並出現跑路等違法行為,最終形成騙取貸款的後果。

詐騙貸款和騙取貸款的性質一樣嗎?

1.完全不一樣的兩個罪名。

2.相同點:都是以欺騙手段騙取貸款

兩個罪名都是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的信任;

都是以貸款為對象的犯罪;

詐騙貸款和騙取貸款的性質一樣嗎?

3.最大的不同:主觀心態不一樣

貸款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貸款為目的,通俗理解就是不想還銀行錢了,明明貸款當時沒有還錢的意願還向銀行騙取錢財,在資金用途方面,行為人將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外的活動的,如肆意揮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則較大可能被認定為非法佔有為目的;而在返還資金意向方面,行為人無意就貸款的資金進行返還,具體如具有塗改賬目、抽逃資金等行為時,也有可能被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如果無法證明非法佔有目的,則不能構成此罪,甚至不能構成犯罪。

騙取貸款罪也沒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主要發生在沒有貸款資質,適用欺騙手段騙取貸款的行為,行為人雖然騙取了貸款,但依然有歸還的目的,同時,構成本罪,一般需要給銀行造成了損失才能立案,也就是說,一般是在還不上貸款時才能給銀行造成損失,如果能即使歸還貸款,沒有其他嚴重情節,則構成一般的貸款糾紛,不追究刑事責任。

4.處罰不一樣,貸款詐騙罪要重於騙取貸款罪

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兩萬元起。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最高可以無期徒刑加罰金,

騙取貸款罪的立案標準是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以七年以下。

總之,對前者而言,不管怎麼解釋都觸犯了法律都得追究法律責任。對後者來說,如果沒有滋生出新的犯罪行為,且能夠積極主動地配合金融機構履行償還貸款責任,很多情況下並不會出現嚴重違法現象,也很難從刑事上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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