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鸡冠法院:法官积极做协调 七旬老人获赔偿

「典型案例」鸡冠法院:法官积极做协调 七旬老人获赔偿

“庞法官,你给评评理,把我撞了还不赔钱,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七十多岁的原告高大娘情绪激动的向承办法官庞学勤说道。

在此之前,庞学勤已经详细的阅卷,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吴某驾驶出租轿车与行走的高大娘相接触,造成受伤住院治疗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高大娘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被告吴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于是,在征询了高大娘有调解的意愿的情况下开始进行调解。

因吴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故发生时在保险有效期限内,而且保险公司愿意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损失。“剩下的就是赔偿的数额问题了。”庞学勤在心里计划着。

于是,庞学勤将原被告双方同时约到法院,进行调解。但因伤残赔偿金问及自购药品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大娘被评定为无残。

为了更好的处理案件,收到鉴定结果后,庞学勤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调解过程中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赔偿标准及赔偿的法律依据等,由此拉近了原告请求的赔偿数额与保险公司愿意赔付金额的距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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