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台(三)

北京四中院創建“‘老賴’曝光臺”欄目,全年將通過“兩微一頭條”新媒體陸續向全社會曝光失信被執行人,歡迎大家向北京四中院提供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他們的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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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攻堅」“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三)

失信被執行人——吉發

執行案號:2015年四中執字第00003號

立案時間:2014年12月30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吉發

年齡:54

身份證號碼:320102196403313213

執行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4)京鐵中民(商)初字第89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幣6886.03395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戶籍所在地/經常住所地: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光大村D棟510室

案件來源:2014年7月14日,吉發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原告訴至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於2014年9月19日判決被告吉發償還原告某銀行借款6886.03395萬元,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判決生效後,因被告未能按期履行法律義務,原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於2015年1月4日向被執行人吉發送達了執行通知及報告財產令,但被執行人未在期限內向法院申報財產,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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