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的深圳样本

“民告官”的深圳样本

“受理行政案件1万余宗创历史新高、市属机关被告超七成、行政机关败诉率近3年逐年下降”,8月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盐田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2017年6月—2018年5月)《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是当事人针对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救济渠道。2015年,深圳做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重要改革措施,由盐田法院对基层法院的行政案件进行集中管辖。

记者获悉,2017年度深圳两级法院充分利用行政审判职能化解行政纠纷,实行了建立快审团队、聘请专家陪审员、推进智慧法院等多项改革措施,努力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及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盐田样本”。

年度受理案件过万宗同比增长12.6%

2017年度,深圳两级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创历史新高,共10135宗(其中旧存1517宗,新收8618宗),同比增长12.6%,其中一审案件4536宗,二审案件1518宗,非诉执行案件4006宗,国家赔偿案件75宗。与2016年度相比,一审增长19.4%,二审增长9.4%,行政非诉执行增长7.5%。

2017年度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8747宗,同比增长18.6%,其中一审3570宗,二审1121宗,行政非诉执行4004宗,国家赔偿52宗。其中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生效案件为2932宗。

值得注意的是,盐田法院集中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年度增长近四成。2017年度,深圳中院受理行政案件1773宗(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5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518宗),同比增长8.2%。盐田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8287宗(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281宗、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006宗),同比增长36.5%。

案件数量的增长导致法官人均结案数量上升幅度较大,行政案件方面,2017年度深圳中院法官人均结案195宗,同比增长38.3%;盐田法院法官人均结案434宗,同比增长29.9%。

深交所首次成被告

在案件类型方面,2017年度行政案件除了以市场监管、公安、规划国土、住房建设等部门为被告的传统类型外,出现了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考试院等为被告的案件,如深圳中院审结了深圳首宗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另外,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还出现了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案件、行政协议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新类型案件,例如盐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福田区检察院诉深圳城管局不履行生态线内用地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去年,随着罗湖棚改项目启动,重大复杂及群体性案件也不断出现。深圳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罗湖棚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17宗,被告涉及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规划土地监察、公安、住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等行政机关。

在区域方面,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罗湖和福田两区。2017年度深圳两级法院新收涉各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罗湖和福田占比超过一半。罗湖区、光明新区和福田区案件量增长明显。其中,罗湖区案件量较去年增加696.6%,光明新区案件量较去年增加433.3%,福田区案件量较去年增加427.8%。“罗湖区案件量增幅明显与罗湖棚改项目的启动有关;光明新区虽案件总量不大,但因案件基数较小造成同比增幅明显;福田区案件增多是因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案件增长。”深圳中院行政庭庭长杨克成表示。

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现象进一步改善,2017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206人次,相较2016年的139人次增长48.2%。

行政机关败诉率近3年逐年下降

《报告》指出,随着法治政府加快推进,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近3年逐年下降,2017年度行政机关败诉189宗,败诉率6.4%。

“行政机关败诉率6.4%,并不意味着其他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都是合法的”,杨克成提到,生效案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件1109宗,行政机关实际胜诉率37.8%;此外,法院并没有对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案件的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这类案件有663宗,占全部生效案件的22.6%;还有相当比重的行政案件,原告通过诉讼程序达到了诉讼目的后申请撤诉,以和解撤诉结案,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未作出结论。生效案件中原告撤诉案件927宗,占全部生效案件数的31.6%。

《报告》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仍存在不足,事实认定不准确成为主要原因,占全部败诉案件的63.5%。

比如赵某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宝安大队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被告以原告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为由,扣押了原告的电动自行车。法院认定证据并不能证明涉案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亦不能证明原告驾驶该车辆上道行驶,故撤销强制措施并判决被告进行赔偿。

四部门被诉案件占比68.3%

“强化依法行政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报告》建议行政部门自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准确适用法律,不得随意缩减公民权利或者课以法外义务,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规范日常执法与应诉,提升法治形象。另外,妥善处理政府在改革开放初期招商引资的特殊政策下遗留的合作开发、土地使用等问题,认真履行依法签订的各类行政协议,不能随意违约毁约,确保公信力不受影响。

哪些政府部门容易成为被告?《报告》指出,2017年度,行政案件涉及大部分行政管理领域及机关,两级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438宗中,市属机关被诉案件超七成。从被告层级来看,以中央直属机关作为被告的47宗、以省属机关作为被告的12宗、以市政府作为被告的45宗、以市属机关(含派出机构)为被告的2515宗、以各区政府为被告的102宗、以各区属机关及街道办为被告的699宗。

从部门来看,被诉行政机关相对集中,市场监管等四部门被诉案件占全部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68.3%,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包括以市场监管部门为被告的782宗,占22.7%;以人力资源部门(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为被告的686宗,占19.9%;以规划国土部门(含土地监察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被告的462宗,占13.4%;以公安机关为被告的417宗,占12.1%。区级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主要集中于规划土地监察部门、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

“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将投用

《报告》显示,2017年度深圳全市行政案件实现100%集中管辖、99%跨区管辖,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权利救济实现“零障碍”,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记者获悉,深圳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努力打造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盐田样本”。

为此,2017年度深圳在行政审判上推出了多项改革措施。2017年3月,盐田法院成立案件快速审理中心,明确提出“由30%的人力办理70%的简单案件,70%的人力办理30%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目标,2017年度快审团队受理行政案件4765宗,占同期受理数的65.9%,结案4639宗,占全院同期结案数的62.8%。

此外,2017年4月深圳中院和盐田法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智慧法院”试点单位,推出了“法智云端”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以及“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

为提高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盐田法院探索实施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制度。2017年,盐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深圳大学法学院宋明、高俊杰、李明超(均为行政法学专家)为盐田法院人民陪审员。

“专业型审判已初具规模、创新型法院取得明显成效、智慧型法院成果突出。”盐田法院副院长王惠奕在发布会上表示。

2017年度,深圳两级法院针对行政执法中的不足共发送司法建议13份。盐田法院和深圳中院针对《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38件立法草案出具了立法意见。

另外,位于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八楼的“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有望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实现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与就近审理功能互补。

南方日报记者 陈熊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