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進口原產於印尼等地不鏽鋼坯和熱扎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從商務部獲悉,自2018年7月23日起,商務部對原產於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捲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商務部對進口原產於印尼等地不鏽鋼坯和熱扎捲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不鏽鋼熱軋卷

商務部於2018年6月22日收到山西太鋼不鏽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捲進行反傾銷調查。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地區)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商務部對進口原產於印尼等地不鏽鋼坯和熱扎捲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網站公告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及支持申請企業的合計產量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佔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比例均超過50%,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國內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同時,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

商務部對進口原產於印尼等地不鏽鋼坯和熱扎捲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公告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18年7月23日起對原產於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捲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被調查產品及調查範圍

調查範圍原產於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被調查產品名稱: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英文名稱:Stainless Steel Billet and Hot-rolled Stainless Steel Plate (Coil)

產品描述: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是指除冷軋以外的,按重量計含碳量在 1.2%及以下,含鉻量在 10.5%及以上的合金鋼,不論是否含有其他元素。不鏽鋼鋼坯為矩形(正方形除外)截面,或其他不鏽鋼半製成品。不鏽鋼熱軋板/卷是由不鏽鋼鋼坯經過熱軋等工序後製得,呈卷狀或板狀,不分寬度和厚度。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72189100、72189900、72191100、72191200、72191312、72191319、72191322、72191329、72191412、72191419、72191422、72191429、72192100、72192200、72192300、72192410、72192420、72192430、72201100、72201200項下。

調查期限

本次調查自2018年7月23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19年7月23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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