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稅的處理
增值稅法規定: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視同銷售處理。
所以買一贈一的時候,所售商品要繳納增值稅,所贈送的商品也需要繳納增值稅。
二、企業所得稅的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於企業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商品的,其贈品不屬於捐贈,應按各項商品的價格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收入,其商品價格應以公允價格計算。
所有買一贈一的時候,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是所售商品的實際銷售款,只是這個實際銷售款要按商品的公允價格進行一下分攤。
三、會計分錄(借鑑了企業所得稅對銷售收入的確定)
1、對於銷售時“買”、“贈”均屬於本企業主營範圍內的商品,應當按照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2、如果贈品不屬於本企業營業範圍內的商品,而是企業為促銷而外購的,則應當按照收到的價款確認銷售主要商品的收入。贈品不確認收入,按贈品的購入成本結轉當期銷售費用。
四、舉兩個自編的簡單例題
1、A公司為從事日化生產和銷售的一般納稅人企業,本月推出買一贈一活動,凡購買一瓶洗衣液(單價40元),贈送一瓶洗潔精(單價10元),本月一共賣出一萬件洗衣液。注意洗潔精為本企業自產。
則洗衣液應確認的銷售收入=40×10000×40 / (40+10)=320000(元)
洗潔精應確認的銷售收入=40×10000×10 / (40+10)=80000(元)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48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洗衣液 320000
主營業務收入------洗潔精 8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0000(贈品視同銷售也要計繳增值稅40*10000*16%+10*10000*16%)
2、A公司為從事日化生產和銷售的一般納稅人企業,本月推出買一贈一活動,凡購買一瓶洗衣液(單價40元),贈送一瓶飲料(單位成本5元,一般售價10元),本月一共賣出一萬件洗衣液。注意飲料非本企業自產。
借:銀行存款 464000
銷售費用 66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洗衣液 400000
庫存商品------飲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4000(洗衣液銷項稅40*10000*1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6000 (飲料銷項稅按售價10*10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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