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黑」等五項罪名受審 被告男子說自己不構成犯罪

東莞時間網訊(記者 尹金鐘 通訊員 鍾紫薇)7月20日上午,市第三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朱某全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朱某全被指控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和敲詐勒索罪等五項罪名。庭審時,朱某全對以上罪名一概否認,稱自己不構成犯罪。庭審結束後,法院宣佈該案將擇日宣判。

“涉黑”違法犯罪稱霸一方

2013年以來,龍某(已判刑)先後糾集社會閒散人員,逐步形成以龍某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朱某全及李某榮、李某楷、田某(三人已判刑)、唐某友、馬某柏(後二人另案處理)等人為骨幹成員,楊某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兩年多來,該組織成員不斷擴充,勢力逐步膨脹,暴力犯罪活動日益升級,先後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稱霸一方,對東坑鎮區域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龍某在該組織中處於領導地位,其組織成員都是直接或間接聽從其指揮、安排,且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時,主要由龍某召集和安排,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組織結構較為穩定,朱某全與李某榮、李某楷、田某(三人已判刑)、唐某友、馬某柏(二人另案處理)等骨幹成員均直接聽從龍某指揮,且部分骨幹成員有直接管理的下屬參與人員,組織成員以被龍某、骨幹成員拉攏或自願投靠的方式聚集到一起,在明知組織成員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下,仍積極主動參與其中。以龍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脅,在多處開設賭場,多次暴力追債,並對未經其允許而私下聚賭的小店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導致部分店主或個人不堪騷擾,不得不給予財物保護費,甚至關店離開其勢力範圍。

該組織持有大批鋼管、砍刀,並在組織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中,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為了確立強勢地位、排除競爭對手,組織成員大規模持鋼管、砍刀、槍支進行聚眾鬧事,甚至鳴槍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

以開設賭場等方式暴力追債

2013年至2015年5月期間,以龍某(已判刑)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營利為目的,通過賭三公形式先後在東坑鎮某洗車店、小賣店等多地開設賭場,以“三公”形式賭博,以四川、湖南、河南籍在東坑鎮務工人員參賭為主,每日抽傭達1萬元以上,組織開賭場共獲利數百萬元。案發時,公安機關從龍某車上搜出借條高達117萬元。

2015年3月11日和12日,龍某(已判刑)為維護組織的非法利益,以被害人袁某搶了組織賭場裡的客人為由,先後兩次糾集10多人,以及被告人朱某全等組織成員,攜帶槍支、砍刀、鋼管等器械,利用組織勢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對袁進行威脅、恐嚇。

當年3月12日,龍某糾集朱某全等上述人員在內的組織成員,持槍支、砍刀、鋼管來到東坑鎮某大排檔,利用組織勢力,對袁某等人以暴力相威脅。期間,馬某柏向天鳴槍,致使該片區群眾恐慌,嚴重破壞社會生活秩序。

2013年12月,被害人謝某向被告人龍某借款10000元,隨後謝某陸續歸還龍某8000元。2014年7月一天18時許,龍某糾集被告人朱某全等人在東坑鎮抓住謝某。龍某持鐵管對謝毆打,並帶謝來到謝的家中,以暴力毆打謝某,要挾謝的母親支付2萬元。後謝的母親打電話讓親戚交給龍某2萬元,龍某等人才釋放謝某。2017年12月5日,公安機關在湖北省羅田縣將朱某全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朱某全結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結夥開設賭場,結夥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結夥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追究朱某全的刑事責任。

同時,被告人朱某曾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根據刑法相關規定,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被告稱“碰巧在場”

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朱某全一概否認,稱自己不構成犯罪,其只是與唐某友一起開設過賭場,並非公訴機關指控的與黑社會性質組織、領導者龍某一起開設賭場。

其辯護人提出,被告人朱某全沒有參與黑社會性質活動,不構成犯罪,其與龍某之間沒有交集,沒有提供作案工具,龍某也沒有安排其進行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指控朱某全開設賭場罪事實不清;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構成犯罪。尋釁滋事被告人沒有到達現場;非法拘禁被告人僅碰巧在現場,不能認定為參與;敲詐勒索被告人僅為圍觀,並非參與。

對此,公訴機關提供了現場參賭人員的證言及同案人員的指認等證據,稱可認定犯罪相關事實。庭審結束後,法院宣佈該案擇日宣判。

/ 律師說法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廣東林德律師事務所喻秋律師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前提和要義,更是《憲法》的根本所在。黑惡勢力在社會上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其行為本身就是對公平、正義的一種破壞,是對社會治安和人民群眾極大的安全危害,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的公然踐踏,也是對法律權威的公然挑戰,進而直接影響到我國依法治國目標的最終實現,掃除黑惡勢力是人民群眾的呼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也正是我國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依法治國的一種體現。

但在打擊黑惡勢力面前,必須要堅持法治引領,嚴格司法程序。相關法律工作者應該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任務。正確處理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的關係,最終實現維護人民權益與維護社會秩序相統一,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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