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60周歲以上的殘疾人等無需經濟證明皆可申請法律援助

8月1日,記者從廣州市法制辦獲悉,廣州法律援助覆蓋面擬進一步擴大:經濟困難標準調整至企業職工最低月收入標準2100元;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和重度殘疾人、多重殘疾人、60週歲以上的殘疾人等無需經濟證明皆可申請法律援助……

广州:60周岁以上的残疾人等无需经济证明皆可申请法律援助

8月1日起,《廣州市法律援助實施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在廣州市法制辦網站向公眾徵求意見。

月收入低於2100元可申請法律援助

廣州市法制辦介紹,為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惠及更多困難群眾,廣州市擬將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從“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改為“本市企業職工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現為2100元),並隨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動態調整。

增加六類免交經濟困難申報材料人員

為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辦法》在《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六類免交經濟困難申報材料的人員,分別為: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重度殘疾人、多重殘疾人、60週歲以上的殘疾人;駐穗或者入伍前為本市戶籍的士官及其軍屬;營以下現役軍官;因戰、因公致殘的現役或者退役軍人;因公致殘的輔警或者因公死亡的輔警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撫養關係的近親屬。

知多D:什麼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广州:60周岁以上的残疾人等无需经济证明皆可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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