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罪犯老的动不了时,会被释放吗?

之乎哲也


先说结论,想在监狱里养老是不可能的。

法律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除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以外,其他无期徒刑罪犯都不能适用监外执行。另外,无期徒刑罪犯要实际服刑十三年以上才能假释。因此,很多人就盘算着要是人老了就故意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进去养老。

但是,我们的法律早就对此有所应对。首先,对七十五周岁的老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了防止他们年老体衰成了监狱累赘,因此很少对老年人判处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即使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两年以后就能减刑为有期徒刑。一旦被减为有期徒刑,就能适用保外就医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监外执行。这样就能把企图在里面养老的老年罪犯送回家里,让他们自己花钱看病,自己花钱吃饭穿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当然,也有人会反驳说,无论是适用减刑还是假释,前提条件都是要认真遵守监规和接受教育改造,要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需要不具有人身危险性,要是那些老年罪犯故意表现不好不就可以把牢底坐穿了吗?

其实根本就无需考虑这个问题,那些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人,有能力去破坏监规吗?有能力去施展人身危险性吗?只能成天在床上躺着我说你表现良好你就表现良好,一旦生病就给他办理保外就医,一旦生活不能自理就让他监外执行。要在监狱安心养老?想都别想!


冰焰


一般监狱会设一个老残犯监区,服刑时间久了的老年犯和轻微残疾的犯人会调到这个监区。这个监区一般是做一些很轻松的活,而且都可以拿到减刑,很容易减刑。

如果确实老的不能动了,或者病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准许保外就医和假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允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丧命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时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量)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久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丧命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能够不受上述时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也就是一般70岁以上的符合第4点规定。

虽然这么说,但是一般坐牢坐久的年纪大的很多都不愿意出去,毕竟年老多病,出去又和社会脱节,而且也没有能力去工作生活,如果子女不孝的话,出去等于等死,虽然监狱限制自由,但是年老了也没什么活动了,监狱和外面对他们都一样,而且一日三餐管饱,不用干什么活,比外面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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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当罪犯年老动不了时,会被释放吗?不会的,因为刑期未满。但可以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予以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或死缓期两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有期徒刑三分之一以上,这些罪犯在服刑时,发生严重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的。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

当然了,那些罪大恶极,民愤极大者,或犯反革命罪等不在保外就医之列。他们出现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须在司法部门指定医院治疗,并有特定人员予以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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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分情况,所谓的老的动不了也得分具体情况,而且各地的实际情况也不一样,对待老年罪犯的政策也不一样。但是,不管何种原因,即使老的动不了,也不可能被释放,只要刑期没有结束,就不可能提前释放。

虽然不能提前释放,但我们还有一种政策叫保外就医。有人说只要有关系有钱就能保外就医,我只想说,太幼稚了。保外就医的启动,不仅需要当事犯人的申请,家属同意,当地司法所评估等等一系列程序,还要检察院、法院的双重监督,每个月家属必须向监狱汇报一次犯人的身体情况等等。但对于老的不能动了的罪犯,多数会达到保外就医的条件。但不过一旦被甄别出是假装的,那就没戏了。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盛开在高墙


老犯人在监狱基本不劳动还得有人照顾,监狱就怕他们有个三长两短,早想放人。提前释放犯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现在比以前更严格假释、监外服刑批准了。另外有的犯人年老体弱又没有生活来源,假释出狱办理,多数老年犯人的家属不愿意接纳,只有富豪或前官员的家属会积极主动办理。老年犯出狱再犯罪不少。如果认为我答的对,请给我点个赞。我是律师/请关注我的公众号。


429方寸世界


这我可要说道一下,俺不懂啥大道理,就说个邻居的事吧:邻居老大爷,鳏夫一个,70多,身体不好,还有白内障。一天去赶集,不知内情帮小偷看管赃物,被当做同伙被警察叔叔抓走了。结果去了什么工作也做不了,还要拨专人照顾他,让亲人送钱(好像是犯人正常费用,被褥,查体什么的吧,不是很清楚,反正要钱),别说子女,连个五服之内的侄子都没有。结果是监狱搭上了被褥伙食,最后要释放他,他还不走,说,这里有吃有喝,还有人做饭,不用干活,我才不走呢。。。。

结果就是,我们当地派出所所长亲自用警车送他回家的。


李寻欢


是肯定不会释放的。法律很健全,很严谨,不容破坏。犯人老了走不动了,在监狱里面有专人照顾,生病有监狱内部医院治疗,不行会去外面社会医院治疗,当然了,他们的吃喝拉撒看病,都是监狱出钱,一天几万的重症病房那是有需要是必须要住的,他们是危害社会的人,在监狱里面不能死不能伤,一但死伤那就监狱领导民警都会有一定的责任,还要赔钱,这个钱都是纳税人的钱,他们危害你们,在监狱里面还要花着你们的钱吃喝看病,还要保护他们健康,这是目前监狱的现状。


啊旭123456


我们这有个男人,40多岁,故意伤害罪,至两人重伤,又没钱赔偿受害者,家人也不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进入实际服刑期第二年,在监狱里中风,监狱马上送当地医院救治。人是抢救过来了,但左边偏瘫,完全丧失劳动和大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出院后不到一星期,监狱主动给犯人办好保外就医手续,亲属只签个字,并很快派车把人给送回来了。后来也没见家人跟监狱报告什么情况,家人嫌弃得不得了,回来不到一年,人就死在家里,家人告诉派出所,火花,埋葬一气呵成。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杂鱼闹窝79270414


监狱不是养老院,更不是临终关怀机构,一旦罪犯老的不能动了,还需要专门派人照顾,那么说明这个罪犯已经不足以继续危害社会了。这种情况下,监狱不可能直接释放,而是会办理保外就医,让家属领回去。但是,如果没有家属了,也没有地方可去,只能进行备案,留在监狱里直到刑期满。如果撑不到刑期满就死了,监狱也无需承担责任,因为监狱医院肯定会有定期检查的记录,足以证明是正常死亡。


那一曲花瓣雨


每个监狱基本都设有老弱病残班。

老弱病残班的平常不与其他犯人一起去车间参加劳动,但也不是什么都不做。会安排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比如扫地,浇花,打开水之类的。身体或心理有严重缺陷的不会安排事情做。会叫一个身体健康的犯人二十小时陪同照看,以便随时向民警报告情况。


你所说的如果是这个犯人老的动都不能动的话。民警会带去医院确诊,经过医院诊断确实是无行动能力,或者危及生命的病情。监狱会联系家属为其办保外就医。

所以,这种情况肯定会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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