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產嬰刺死:養而不教,有的人愧爲父母

如果此刻孤單

不妨抬頭看看月亮

女孩產嬰刺死:養而不教,有的人愧為父母

“媽媽,為什麼你沒有保護我?”

文丨李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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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7歲的丹丹,跟一個15歲的男孩發生了關係,之後懷孕了。

男孩不是她男朋友,倆人只是偶然一起過了個夜。之後丹丹覺得他不好,便不再往來。

懷孕後丹丹沒告訴任何人。她在南京一家餐館做服務員,同事們都以為她只是胖了。

其實15歲時,丹丹就懷孕過,獨自一人去做了流產。這次她沒錢打胎,加上發現得比較晚,就想著生下來,到時放到別人家門口就行了。

2017年8月,丹丹有點肚子疼,她百度了下,覺得應該是要生了。

她請假回了宿舍,很快生下一個女嬰。

找不到剪刀,她用指甲刀將臍帶剪斷,慌亂中還在廁所摔了好幾跤。

生完孩子,她又困又累,把嬰兒扔在地上,自己睡著了。

睡醒後,她發現孩子哭聲太大了,怕別人發現後笑話她,就找來剪刀,刺嬰兒的喉嚨,後來……嬰兒就不哭了。

她把死去的孩子裝進黑色垃圾袋,連同胎盤、臍帶和帶血的被子,一起扔到了樓下的垃圾桶。

被警方逮捕她時,她特別詫異——自己只是解決掉了一個麻煩,為什麼要被逮捕?

前幾天,南京中院審理了此案,並以故意殺人罪對丹丹提起訴訟。

這個初中沒畢業就出來打工的女孩,在庭審現場一直哭,說很後悔。

她的家人一個也沒到場。

她父親已經去世,母親和哥哥在農村老家。

談及母親,她情緒失控,說“她從來都不關心我”。

法院鑑定,丹丹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這場牢獄之災她是逃不過了。

女孩產嬰刺死:養而不教,有的人愧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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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網友痛罵女孩無知無腦無情。

確實該罵。法律也會懲罰她。

但我始終覺得,還有一個人同樣該罵,卻不會受到法律懲罰——就是那個始終沒出場的丹丹媽。

一個女孩子,沒爸了,書又讀得不多,母親幾乎是唯一教育執行人。

而這個媽,顯然嚴重缺位。

丹丹之所以會把自己的孩子當垃圾對待,多半是因為她本身也一直被當成垃圾。

只是,如果我們去問丹丹媽,她多半也是理由一大堆:我一個女人帶兩個孩子,賺錢這麼難生活這麼苦我又沒什麼文化,我也不容易我有什麼辦法,你看我吃的穿的你看我這手……

她會有一萬個理由脫責。

但是真的說得過去嗎?

NO。說不過去。

既然生了孩子,就必須教育她。這是為人母的基本。你把一個生命帶到世上,又讓她承受這樣的苦,就是失職,就是不負責任,就該受到譴責。

因為你是媽。你責任重大。

喬布斯說,有一次他發現辦公室的垃圾箱沒清理,就去問清潔工,清潔工說因為辦公室剛換了鎖,她沒鑰匙進不去門,就沒清理。

喬布斯覺得有情可原。

他給公司高層講了這件事,說:

“如果一個CEO負責的產品出了問題,而他也像那位清潔工一樣,給出了一個合理的解釋,比如人手不夠或者合作伙伴不配合之類的,我會滿意嗎?”

“不會。因為你是這件事情的全權責任人,如果出了問題,無論找到多合理多客觀的理由,都不能掩蓋你的失職。”

非常對。

同理,對一個孩子來說,父母是CEO而非清潔工,如果孩子出了問題,你不能像個無關緊要的清潔工那樣隨便找個理由脫責,所謂“我很忙”“我愛人很差勁”“我盡力了但是沒想到……”都不能掩蓋你的失職。

因為養孩子這件事是以結果論的。

如果你的孩子因為缺乏管教和關愛而活成了悲劇,就算你有一千個強大的理由,但那個悲劇中的孩子,會笑著對你說沒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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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總有個誤區,覺得很多事情,就算父母不說,孩子大了自然就懂了。

根本不是。

沒有一個成熟懂事的孩子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一個人對世界和自我的認知——性,身體,道德,法律,生命,尊嚴……一切觀念,都必有來路:父母、學校、社會。

後兩者會教她一些,但更多事情還得靠父母。

如果父母不告訴女兒不能跟男孩過夜,不告訴兒子不能吸菸賭博,他們很可能就覺得無所謂,就算社會提示這樣不好,也很難對他們構成約束。

而如果女孩子跟男朋友上了床,或者男孩子學會了吸菸賭博,基本要靠父母及時發現及時管,學校和社會往往照顧不到。

父母的耳提面命、明察秋毫,才是保護孩子不走邪路的根本。

那些坑蒙拐騙偷盜搶劫的,有幾個是家教好的孩子?

所以,為人父母除了讓孩子吃飽穿暖,還有一個基本責任,就是給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並監督ta執行,發現不對及時糾正。

如果我們沒在大方向上給孩子正確的提示和引領,無異於把孩子扔在黑夜的荒野裡,最終走向何處,全看ta的造化。

其實很多孩子,都是在父母的粗糙、忽略下,跌跌撞撞長大的。

他們一跤一跤摔下去,一個一個見識長起來,最後終於傷痕累累地成了大人樣。

而萬一運氣不好,就會像丹丹那樣,一跤摔到懸崖下。

可是,大人往往意識不到,還覺得一切都好。

在孩子們吃盡苦頭,在心裡哭著說 “媽媽,為什麼你沒有保護我”的時候,他們的父母,很可能正愉快地給自己頒發合格證書。

女孩產嬰刺死:養而不教,有的人愧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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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幾天寫了一篇文章《這世界真的有禽獸丨每個媽媽都該告訴女兒的五件事》,裡面叮囑女兒“如果遇到壞事情,一定要告訴媽媽。你只要負責說出來,媽媽負責保護你”。

一個讀者留言說:

15歲時在衚衕裡被變態猥褻,他脫了褲子跟在我後面,皮帶扣叮叮鐺鐺的響聲我現在還記得,嚇得腿快要邁不動,回到家跟媽媽說,媽媽叫我不要告訴爸爸。我現在快26歲了,恨意無法消除……

這媽。

孩子受欺負受驚嚇了,為什麼不要告訴爸爸?這種事難道不是應該第一時間告訴孩子爸,然後一起出去找那個臭變態,好好教訓他一番,再回來給女兒做好心理疏導嗎?

你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沒出事兒,就當它沒發生好了。但女兒心裡會留一生的陰影啊!

她當你是保護神,是最值得信任的人,可是你的無知愚昧粗糙懦弱,辜負了她的信任。

大人的粗糙,就在於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想問題,自己覺得小事一樁,就不去處理,但孩子的心多敏感啊,她可能覺得是天大的事啊,你不疏導她心裡就過不去啊。

那位女讀者的媽媽,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自己當初一個輕率的決定給女兒造成了怎樣的影響,她只會看到女兒全須全尾地長大了。

就算她發現女兒不敢跟異性交往,戀愛總是失敗,也絕不會想到其中也有自己一份錯。

這樣的媽媽不計其數。

自殺的臺灣女作家林奕含,中學時被老師性侵,她曾嘗試跟媽媽提起,以輕鬆的口吻說“班上有一個女生跟老師在一起……”。

她媽媽的回覆是“這麼小就這麼騷。”

她從此不敢再提。

——大部分孩子,會本能地知道一件事情是好是壞,是光榮還是羞恥。而他們為了樹立自己的美好形象,博得父母歡心,會下意識地把壞事情憋在心裡自我消化。

只有少數父母懂得告訴孩子“遇到壞事情要說出來,爸爸媽媽會幫助你,不會看低你”。

遺憾的是,就算孩子鼓起勇氣說出來,很多父母也根本聽不懂,不僅沒有幫到ta,還給了當頭一棒。

我覺得所有的父母都該上一節重要的必修課:當孩子開口向你求助,你要讀懂ta的信號。

  • “我們班男生老欺負一個女生。”——那個女生是不是就是她自己?

  • “XXX特別討厭,我再也不想看到他。”——那個人多半是孩子躲不開的噩夢。

  • “明天不想去上學了。”“我想轉學。”——學校一定有對他來說很糟糕的事情。

  • ……

孩子所有的愣神、悶悶不樂、消極表達、奇怪問話,背後可能都有需要你出手相助的事件。

雖然並非總是如此,但只要“有可能”,就值得多問一句不是嗎。

因為如果你忽視,他就可能在噩夢裡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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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天使愛美麗》裡,有一段愛美麗和爸爸的對話。

爸爸:你工作怎麼樣?

愛美麗:你剛才問過了,爸爸。

爸爸:好吧……一切都還好嗎?

愛美麗:挺好的。我犯了兩次心臟病,還流產一次,因為我在懷孕時吸了毒。除了這些,一切都好。

爸爸:那就好。那就好。

很黑色幽默吧。但這分明就是很多父母和孩子交流的升級版。

很多大人,都是在裝模作樣地跟孩子溝通,好像特別盡職盡責,但其實完全是自以為是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根本沒聽到孩子說的是什麼,不知道孩子正經歷著什麼。

然後,孩子在自己的世界裡受著苦,而你明明可以拉他們一把,卻像個瞎子傻子一樣莫不理睬。

你可能並非真的冷漠。但事實是,你也真的沒保護好你的孩子。

你所以為的保護,只是看著孩子別磕了碰了別感冒了別被鄰居的狗咬了。

這其實只是“保護孩子”這件事裡最低級的部分。

比這重要得多的,是另外兩件事:

第一,給孩子正確的三觀,防止ta走上邪路。

第二,準確把握孩子的心理狀態,發現情況及時疏解幫助。

做不到這兩點,再怎麼疼愛孩子,也算不上好父母。

女孩產嬰刺死:養而不教,有的人愧為父母

- END -

作者:李月亮,高人氣專欄作家,新女性主義者,紮實寫字的手藝人。解讀情感,透視人性,以理性和智慧陪萬千女性成長。新書《婚戀心理學:愛過你不如愛著你》熱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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