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推行“小微权力”清单扎紧制度笼子让村干部用权不再“任性”

为加强对农牧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今年以来,肃南县通过深入调研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全面梳理村干部“小微权力”,在全县102个农牧村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真正把权力放到农牧民群众眼皮底下运行,使村干部用权不再“任性”。

厘清职权,织密“小微权力”笼子。通过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农牧民群众意见建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牧村村级组织及其成员的职责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筛选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事项3类10项30条,以“一事一清单”的方式修订完善《肃南县农牧村小微权力清单》,为农牧村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划定“边界”。

绘制流程,规范涉农事项运行。针对村级重大决策事项、项目管理事项、财务管理事项等“小微权力”清单,逐一绘制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和开展监督。每张流程图都做到“六个明确”(即事项名称、权力依据、办理主体、运行方式、时间要求、纪律规定明确),让群众明白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清楚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程序,使“小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提高办事效率。

强化宣传,激发群众参与热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利用公示栏、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作用,全面公开惠农资金、“四议两公开”、“三资”管理、财务账务等农牧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同时,对村干部责任、村级权力清单和村干部言行负面清单等制度也进行了公开,充分保障农牧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至目前,“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建设已覆盖全县8个乡镇105个农牧村(社区),辐射人口2万余人。

建立机制,强化权力监督约束。制定了《肃南县村级“微腐败”防范机制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等系列配套制度,结合肃南县“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对乡镇党委、纪委及农牧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应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了不抓不管的,进行严肃问责。对“小微权力”运行不公开、不按照清单行使权力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对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廉洁行使权力的行为实施惩戒。(郝茜 杰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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