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市總工會法律部獲悉,
高溫天,在室外工作的特殊行業勞動者
理應享受高溫津貼,
若相關勞動者沒有享受到應有待遇,
可撥打12351職工服務熱線
或69801857向市總工會反映。
高溫津貼
市總工會法律部相關負責人說,高溫津貼,目前我市執行的是國家多部門於2012年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具體來說,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沒享受到高溫津貼
可打電話反映
“我市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及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應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該負責人說,市總工會的職責之一,就是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合法權益,如果用人單位應該但沒有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撥打12351職工服務熱線或69801857向市總工會反映。
因高溫作業中暑
可申請工傷認定
就高溫津貼,
這些小知識是您想了解的!
● 高溫津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高溫津貼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 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衝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下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白糖等防暑降溫物品來衝抵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
● 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高溫環境下作業。
●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其他高溫福利:按照相關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工作;當日最高氣溫在37℃或以上而低於40℃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重體力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體力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體力勞動(打字、縫紉等)連續作業時間分別不能超過20分鐘、30分鐘、40分鐘,並且在氣溫最高的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作業。
這麼重要的消息,
必須讓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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