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任务:到2020年城市森林达30万亩!白洋淀水质近Ⅲ类标准!

人民网河北雄安8月14日电(施云娟) 河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到雄安新区13次,涉及国土绿化攻坚行动、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等多个方面,譬如在雄安新区营造城市森林30万亩、强化雄安新区水环境生态支撑、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等多项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目标需求导向、质量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污染治理大见效,促进生态环境大改善,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河北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实施国土绿化攻坚行动。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2018至2020年,全省完成营造林1667万亩。其中,围绕建设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在雄安新区营造城市森林30万亩。

其次,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加快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白洋淀流域水生态提升为重点,加强白洋淀流域水环境质量管理,强化雄安新区水环境生态支撑。编制实施《白洋淀流域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0年)》。坚持内源与外源共治、污染治理与环境监管并重、淀区治理与流域治理相结合,重点实施流域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水功能涵养、水环境监管等工程;要实施白洋淀流域上游综合整治。开展清淤疏浚,严格污染管控,强化源头治理,大幅削减入淀河流污染负荷。建成上游山前水库、引黄入冀补淀、南水北调中线互为补充的长效生态补水机制。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实施矿山修复绿化,推进生态涵养林建设,提升水生态涵养与系统服务功能。到2020年,白洋淀全流域实现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主要入淀河流氮污染物指标明显下降,其他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同时,还要实施雄安新区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大唐河污水库及雄安新区内黑臭水体、纳污坑塘等水体整治力度,强化城镇和农村污水垃圾、工业废弃物、旅游污染治理管控,严格控制新增水污染物,有序推进淀区生态搬迁和污染治理。修复淀区湿地生态,开展清淤试点。实施水生植物平衡收割,清除各类非法围堤围埝,促进水体自然流动,减轻内源性营养物负荷的积累。开展增殖放流,培育水生植物群落,逐步恢复白洋淀水域生物多样性。到2020年,白洋淀湖心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Ⅳ类标准。

意见还提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2018年,各市、雄安新区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推动雄安新区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石家庄市栾城区、辛集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意见还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委、省政府每两年对各市、雄安新区开展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同时制定对各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雄安新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行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县、雄安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并按程序予以追责问责。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各市党委、政府和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对主要负责人公开约谈,责成其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省委、省政府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可以直接约谈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同时,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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